2016年11月8日17时36分,京九大队接替110指令:表示“王女士报警了,一辆苏LX T528号轿车在山门街人寿保险附近与电动车相撞后,轿车逃逸,受伤的孩子被送往医院。”

接到报警京口交警大队事故民警朱峰迅速赶到现场,除报警人王女士和电动自行车外,现场无任何有价值的证据。经了解,王女士称自己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山门口街由北向南行驶至离健康路口约15米处,突然一辆同向行驶车号为“苏LXT528”“丰田”轿车向右变道撞到她电动车,同车六岁儿子腿部喊疼,轿车驾驶人先是下车看了一下,后驾车逃离。孩子的婆婆和公公将孩子送医院检查。后得知儿子腿部骨折,晚8时10分王女士在0511网站梦溪论坛百姓话题以“今晚五点半左右,在山门口街附近的肇事车司机请去`自首`”标题发帖规劝交通肇事逃逸的驾驶人到京口大队投案。事故中6岁男孩腿部被撞骨折,肇事车辆逃逸不负责任的行为引起广大网民关注,半天时间点击量过万,四十条跟帖,纷纷谴责肇事逃逸行为。由于肇事车辆逃逸,根据报警人提供的车号查询,该车号未被机动车登记使用,案件调查陷入困境。

由于交通肇事逃逸性质严重,该行为历来是公安机关打击的重点,京口大队立即组织专门警力开展追查工作,首先调阅路口监控,查找肇事车辆。仔细查看路口该时段现场监控,民警发现事故发生的完整过程,并清晰记录下肇事车辆车号为苏LTX582斯柯达轿车。9日中午通过查询车辆登记信息,电话与车主陈某联系要求其协助调查,陈某以上班为由拒绝接受调查。晚6时京口大队分管大队领导毛沁组织多名民警在其住地必经韦五路伏击守候,晚8时许终将车主控制,并将肇事车辆一并带回大队调查。先是拒绝承认肇事的陈某,在监控面前,交代肇事逃逸的经过。

据陈某交待: 8日傍晚5时20分许,陈某驾驶苏LTX582斯柯达轿车在山门口街有北向南行驶至距健康路口约15米处时遇路口红灯,前面有三辆车在路口等候,由于陈某驾车右转向珍珠桥方向,路口是圆屏灯,右转不受信号灯限制,原在直线车道上行驶的陈某突然向右变道准备从非机动车道行驶至路口右转,陈某突然右转变道车头右侧撞上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的王女士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被撞后车上小孩哭喊腿疼,王女士及其母亲与下车的陈某交涉,见小孩没有流血,以为遇到碰瓷,陈某以倒车让开道路为由上车驾车向前逃离。

现肇事车辆被扣留,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陈某相关责任将依法认定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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