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因“毒跑道”事件引发的环境公益诉讼案昨日经调解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结案。根据调解协议,北京市朝阳区刘诗昆万象新田幼儿园拆除了公园内铺设的塑胶跑道并铺设了草坪,并向中国社会救助基金会捐赠了10万元用于保护生态环境。
2016年3月26日至4月1日,刘诗昆幼儿园铺设塑胶跑道,同年4月投入使用。使用后塑胶跑道散发刺鼻气味。在了解情况后,绿色发展基金会致函刘诗昆幼儿园,要求其采取措施拆除塑胶跑道,消除对大气和土壤环境的污染。随后,绿色发展基金会起诉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理由是刘诗昆幼儿园破坏了大气和土壤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并要求刘诗昆幼儿园拆除幼儿园的塑料跑道,采取措施修复或更换被污染的土壤和空气环境。
2016年7月,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庭审中,刘诗昆幼儿园认可塑胶跑道确实铺设,并在问题发生后于2016年6月开始拆除,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赔偿造成的损失。代理法官多次主持双方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幼儿园主动拆除塑胶跑道,铺草坪。双方积极推动刘诗昆幼儿园集团公司下属其他幼儿园拆除塑胶跑道,并已实际实施。
2017年2月24日,绿色发展基金会与刘诗昆幼儿园达成调解协议。公告到期后未收到任何意见或建议。昨天下午,法院向双方发出正式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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