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华盛顿共识基于对内生型国家道路和现状的还原和简化所得出的抽象原则,其根源是古希腊的哲学传统和近现代的科学方法。北京共识则考虑到边界条件和初始条件、可行性和目标,其根源是中国文化和哲学传统。在全球化和后现代思潮兴起之时,华盛顿共识正在关注并接受北京共识,而北京共识也正在反省和克服缺乏一致的理论出发点和法治的弊病。

数年前,北京共识和华盛顿共识成为关注的热点,在经济学上已有不少研究成果。笔者当时曾试图从哲学层面作一分析。正因为在“哲学”层面,因而今日看来依然有其价值。原文发表于2006年,此处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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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共识与北京共识

为解决20世纪80年代绝大多数拉美国家所陷入的经济危机,1989年,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约翰·威廉姆森根据学者们的意见,执笔写了《华盛顿共识》。

华盛顿共识是“由华盛顿为基地的机构设计给拉丁美洲国家的各种政策建议的最低公分母”,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向发展中国家及经济转轨国家推行经济改革政策的基石。

其主要内容是“三化”,即私有化,国有企业私有化和巩固私有产权;自由化,实行外贸自由化、投资自由化和金融自由化稳定化,执行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多边国际经济组织所推行的包括使汇率贬值和紧缩性财政政策等在内的稳定化计划。

华盛顿共识秉承亚当●斯密自由竞争的经济思想,与西方自由主义传统一脉相承,是“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宣言和/市场原教旨主义”的核心信条。

华盛顿共识提出后在理论上受到基于欧洲传统的社会民主主义价值理念和“后华盛顿共识”的挑战,前者倡导人权、环保、社会保障和公平分配后者以斯蒂格利茨为代表,认为发展不仅是经济增长,而且是社会的全面改造,关注贫困、收入分配、环境可持续性等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市场力量不能自动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强调制度因素,承认政府在促进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更大的挑战来自实践领域,华盛顿共识的推行遭受了三大失败。

其一,拉丁美洲成为经济重灾区。

其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学家、哈佛大学教授萨克斯要求俄罗斯“尽可能快地创造自由市场体制,深渊不能分两次跨过”。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俄罗斯全盘接受“华盛顿共识”推行“休克疗法”而在90年代陷入困境。

其三,错误的危机应对让陷入金融危机中的亚洲雪上加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开出的唯一药方是“华盛顿共识”,否则就拒绝提供贷款,面对批判仍然片面地坚持“紧缩+自由化”的方针。斯蒂格利茨认为“回顾过去,变得非常清楚的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政策不仅加剧了衰退,而且对此肇端负有部分责任。”

2004年5月11日,英国外交政策研究中心发表美国高盛公司高级顾问乔舒亚•库珀•雷默 (Joshua Cooper Ramo) 题为《北京共识》的研究报告,指出“北京共识”是更适合中国、印度等新兴经济体的经济发展模式,并逐步成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学习的榜样。“北京共识”一词由此不胫而走引起各方关注。

中国通过极其慎重的途径走向市场经济,成为既不认同计划经济,又不接受“华盛顿共识”,而是试图探索其他道路的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的可贵参照。雷默对北京共识的经验概括是:坚决进行革新和试验(如中国经济特区);坚持自主(如在亚洲金融危机中的立场、人民币汇率、台湾问题等);积累具有不对称力量的工具(如外汇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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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共识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分析

华盛顿共识在实践中的失败有其深刻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根源。

首先,华盛顿共识没有或较少考虑到心理和社会因素。

心理学质疑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假设。行为心理学家发现人们决策的偏见和局限,指出市场决策需要有从试验和错误中学习的过程,实际上只存在“有限理性选择”。行为金融学发现金融市场波动受大众心理影响,经济决策不是个人独立的理性行为。演化生物学与演化心理学否定新古典微观经济学认为人是贪得无厌的个体动物,证明任何生物的具体需求都有上下界。人本质上是社会动物,个人利益只有在符合群体利益的条件下才能获得充分发展。博弈论研究了多均衡与金融危机的可能性,以及如何在竞争过程中促进合作行为。

其次,华盛顿共识忽略了市场失灵和政府(制度)对此的作用。

信息经济学否认市场竞争在信息不对称下的有效性,指出政府规制和监管的重要性。非线性经济学发现规模效应导致路径依赖,先占市场而统治市场的技术标准不一定是最优的,垄断企业的称霸可能是逆向选择而非选优汰劣的结果,所以需要反垄断法打破恶性竞争企业家行为和创新经济学的研究发现,经济高速增长的国家,其动力不是来自保护产权,而是来自保护创新,亦即提高破产程序的效率,限制私有产权对新技术引入的障碍。实验经济学发现市场行为取决于游戏规则,不会无条件地收敛到最佳状态,法律和规则设计应当有谨慎的实验过程。因此,政府在制定竞争规划和技术标准上有重大作用。

第三,华盛顿共识混淆了理论与实际,也没有看到历史与现实的区别。

理论是简化的,而实际则复杂得多。“看不见的手”只存在于工业革命前小规模的市场经济。现代的混合经济包括民营经济、国有经济和非政府非赢利的社会经济,才能实现效率、稳定和公平的持续发展。市场竞争是良性还是恶性循环,取决于市场、政府、民间社会之间的互动。经济混沌和经济复杂的研究表明,经济更类似生命系统而非力学系统。持续的经济波动和新陈代谢是熊彼特“创造性毁灭”机制的核心。

最后,华盛顿共识把世界经济看做是完全均一和透明的,而耗散结构理论指出,任何生命系统的开放都是适度的。

要维持非均衡的存在,企业、国家和细胞的合理边界都是选优汰劣的半透膜,既能吐故纳新,又能阻挡敌对势力入侵。这就否定了无条件自由化理论。

以上4点归结起来即新自由主义在本体论和方法论上的缺陷。

第一,还原论。将人的行为还原、归结为经济利益,忽略个体及个体间的心理相关与合作;将复杂的现代经济还原为只存在简单关系的原初状态,以机械决定论来认识和处理有机的关系。这在市场经济的初期和作为认识的底线、模型和参照系是可行的,而一旦将模型等同于现实,失败也就难以避免。

第二,没有考虑到边界条件和初始条件。对于前者,对内,把市场理解为均匀的内部无差别的一,没有独立的个体和个体间的差异;对外,把市场等同于社会和国家,排除社会和政府对市场的影响和干预。对于后者,没有考虑到拉美、俄罗斯和东亚(即使是发达的日本、韩国)不等于内生型国家从零开始的市场经济,割断历史,认为各国(地区)处于同一起跑线。总之,认为对象是同一的、不变的,将抽象的认识阶段等同于全部,以及认识等同于实践。

华盛顿共识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特征一直可以追溯到西方文明的源头古希腊和近代科学革命。差不多在2500年前,古希腊人就意识到,有一个独立于人的存在,这个存在可以被认识,以及可以经由理性来认识。这一“存在”是杂多背后的一致者,变化背后的不变者。古希腊人的信念在近代科学兴起后得到充实、完善和成为现实。近代科学应用归纳、抽象、分析和还原方法,剔除主体、个性、语境和偶然性,得到客观、普遍、一致和必然性。

西方世界的成功,特别是科学的成功强化和放大了华盛顿共识的信念,也扩大了与其他社会和国家的鸿沟,扩大了抽象的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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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识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特征

北京共识同样有其本体论和认识论根源。

首先,道可道,非常道。这不仅是反对在形式逻辑中的精确定义,而且是对真理的认识。绝对真理是不能用某种观点(言说)来完全彻底地穷尽、表达的;因而表达出来的观点一定是相对的、有针对性的,同时也就是有界限的。不难发现,这一观点与后现代思潮中的地方性知识十分接近。实际上对于中国传统哲学来说,不探求现象背后一致的和不变的存在,进而认为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存在”。实际上,中国古代哲学没有“本体论”问题。

其次,目的论。在因果关系中,重要的是结果。因而要先预计并设定好“果”,然后再培育和构建“因”,也就是由果及因。设计改革的目标,考虑到后果和代价,能否得到更多人的支持,如此等等。对机立言、方便说法不仅是佛家的立论方式,沈善增通过撰写《还吾庄子》发现这是东方哲学立论的普遍原则,和东方哲学对本质与现象、真理与言说关系的基本观点有关。言说真理是为了能让受众接受后得益,所以怎么利于、便于受者接受,是第一位的问题,至于言说内容本身的绝对真理性,通常是不予强调的。所以,中国改革开放的目标明确而坚定,而通往目标的道路则灵活多样。雷默发现,“中国......有足够的灵活性”,是典型的“测不准社会”。

第三,和而不同,在试图保留各方的价值判断,兼顾各方利益的前提下,以目标来引导和谐,在和谐中走向目标。

最后,实践哲学。莱布尼茨在比较中西哲学时认为,“在思考的缜密和理性的思辩方面,显然我们要略胜一筹”,但“在实践哲学方面,即在生活与人类实际方面的伦理以及治国学说方面,我们实在是相形见绌了”。“中国哲学......始终没有离开人间”。雷默也发现,他所提出的北京共识“几乎不能成为一种理论。它不相信对每一个问题都采取统一的解决办法。......它既讲求实际,又是意识形态,它反映了几乎不区别理论与实践的中国古代哲学观”。

正确认识和实践“北京共识”

作为具体的道路,北京共识具有唯一性。

巴西企业家、外交家和教授,巴西最有影响的经济报刊之一《商报》副总裁,兼任巴西日报出版集团副总裁的马科斯·特罗伊霍指出,中国国内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与拉美国家的情况大不相同。

不仅是独特的国情,而且是独特的世情。

首先是冷战结束。包括中国在内的原社会主义阵营纷纷转向市场经济。在中国走出“以阶级斗争为纲”之时,全世界也都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其次是经济全球化,在世界范围构建产业链。中国审时度势,成为链上不可或缺的一环,同时也为链的整体作出自己的贡献。第三,后现代思潮,要求多元、宽容、理解和创新,这在欧洲价值观体现得最为充分。

雷默对“中国经验”的概括未必准确,其“北京共识”也未必能够得到人们尤其是中国经济学家们的认同,因此在今后的探讨中存在着极大的被补充的可能。

中国经济学家们的态度耐人寻味。只有在这段时间生活在中国,与改革开放同呼吸、共命运的人,方能真正感受到北京共识的利与弊。各方对“利”似乎已有“共识”,而“弊”则少有共识甚至认识。唯有在认同“利”之时也对“弊”有充分认识,才能正确地认识和实践“北京共识”。

北京共识之弊

首先,无一定之规,则不成方圆。改革开放若无理论出发点(个人本位、启蒙运动理念、市场经济规律),难免目光短浅,甚至会发生南辕北辙的情况,表面上达到了暂时和局部的目标,却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背道而驰,或与整体目标相冲突。

同时,还要付出一再试错的成本或所谓“学费”,有些后果不可逆转。此外,由于实际发生的大多是多变的个案,依赖经验等隐性知识,难以积累、推广和共享。无一定之规还特别表现在法律的缺失和有法不依。

其次,顶层设计,由果及因也存在问题。

其一,由谁来制定目标,“果”是否正确?在中国近现代史上,错误的决策带来严重的后果甚至灾难,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

其二,由“因”能及“果”否?各方的利益、目标和动力能否凝聚起来指向共同的目标?由上而下的指令和由下而上的动力能否协调?

第三,中国的国情过于复杂,甚至有“一国四制”之说。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企业主与员工之间、干群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充斥着种种不协调之处,还有固守既得利益的人群甚至“集团”。由于缺乏一致的理论出发点,在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情况下,矛盾甚至冲突也就不可避免。同时,先易后难的策略也会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三大子系统间引发矛盾。在先期转向市场的经济与改革相对滞后的政治之间,后者往往未能充分促进经济,反而会不适当地干预经济。

第四,权力的悖论。

其一,为制定目标、号召民众和贯彻实施,需要拥有强大乃至绝对的权力。但这样的权力能否接受监督?而得不到监督的权力会走向腐败或集权。“我的权力太大”,是那些下马官员在忏悔中共同的台词。

其二,由于法律的缺失和有法不依,由于没有一致的理念,于是官员在随心所欲之时便屡屡发生侵权行为。

其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一个社会中的权力总和守恒。政府的权力越大,民众的“权力”——自主的能力、调集社会资源的能力——就越小,进而越是把希望甚至命运寄托在官员的身上,也就难以产生自下而上的现代化动力,而这一点正是外生型国家能否实现现代化的关键。

其四,在“双轨制”中的权钱交易和由此导致的国有财产的流失和侵权行为。不生活在中国的斯蒂格利茨显然没有看到这一点。而且由此而产生的“新的经济”是一种扭曲的、异化的“市场经济”。

最后是权力的落差。

正如巴西的特罗伊霍所认识到的,中国的政府和社会之间具有特定的关系,那就是强大的政府和弱小的社会。这是北京共识之所以行得通的先决条件。

那些外国专家们看来都没有发现,北京共识的推行需要权力,继续推行必将削弱政府的权力,后者回过头来又影响北京共识的推行。这是“北京共识”深入骨髓的悖论,权力的悖论。

市场经济发展到今日,当年“搁置”的意识形态争论并未迎刃而解,历史远未“终结”,冲突有愈演愈烈之势。“体用”分离,由“用”及“体”,先易后难之路不通。双轨制成为权力变现的通衢大道,帕累托最优正在滑向利益集团最优。那些试点,随机涨落多为嵌入于语境之中的个案,难以“蔚然成风”。如果只是把市场经济作为手段,市场经济所承载的价值将会被遗弃或扭曲。至于“国情”,往往成为抵制改革的挡箭牌。在中国走向世界的过程中,世界似乎要的只是中国的钱,而不是中国的心。中国行进在“测不准”的道路上,世界也就“测不准”中国的心。

或许,所有这些担忧并不必要。北京共识的核心是“测不准”,“北京共识”本身同样“测不准”。为何担忧测不准之事,又如何担忧测不准之事?

有一首歌唱得好:Whatever will be will be……

然而,所有这些担忧并非杞人忧天自寻烦恼,而是必将汇成由下而上的“场”,既制止中国向负面的滑落,又作为“吸引子”,把中国引向光明的前景。

北京共识,在于每一位公民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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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识与华盛顿共识

究竟什么是华盛顿共识?

华盛顿共识是内生型国家之路:先“归零”——“自然状态”,普适价值,市场经济,随后经历数百年的自组织之路。

华盛顿共识是内生型国家现状的浓缩:现在就是最高。具有健全的法治和市场秩序。

在系统与环境的关系中,华盛顿共识是自主和开放的系统,从环境中吸取负熵。

由此可见,华盛顿共识要求并非从零开始的、在系统与环境关系中基本上处于环境地位而提供负熵的外生型国家,在一夜之间就达到现在的内生型国家的水平,作为道路,华盛顿共识断不可行。然而,华盛顿共识又非一无可取之处,实际上其价值在于提供了某种准绳和目标,特别是健全的法治和市场秩序,成为外生型国家现代化的尺度和参照系。同时,华盛顿共识又需要认识到自身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的弱点,包容北京共识,以推进全球化健康发展。

究竟什么是北京共识?

北京共识是外生型国家之路:既路径锁定,又“他组织”,政府发挥巨大作用,走自己的路。相对于结果而言,路始终处于第一位。

北京共识是政府带领下的,由一系列折线组成的复杂系统的自适应过程,从未有过“零”,今后也不会有这个可能。

北京共识所处的环境是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化。经由北京共识,中国与国际接轨,正在转为世界与中国接轨。

然而在北京共识中,“华盛顿身影”实际上清晰可见:1978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在阶级斗争和闭关锁国多年后重新汇入世界潮流之中;1992年转向市场经济,与国际接轨;而2001年加入WTO,接受刚性的游戏规则和科学精神,由此对中国的政治体制和文化产生深远的影响。

这一步步都是在迈向华盛顿共识的准绳和目标,其核心是一致的理论基础、法治和健全的市场经济。发展是硬道理。北京共识本身有待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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