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史上的今天,1607年2月18日,在京城广宁门【今广安门,曾称彰义门】事件中打死人命肇事者赵禄被处死刑。

那是明朝万历年间,1607年的正月,有泰兴知县龙镗,赴京接受皇帝“大计”考核,因政绩不佳遭贬官职。遭贬之龙镗,正心生郁闷,不曾想,接下来发生的轰动一时的“广宁门事件”,让他从此不知人间“郁闷”为何物。

“大计”之后,龙镗正欲离京城,行至广宁门,恰遇税监设卡收税,当日的税监有赵禄、王泰、张宪、邢相一干人等。他们见龙镗前来,喜出望外,遂想向这位倒了大霉的地方官捞上一大把。岂知这龙镗,囊中羞涩空空如也,众税监失望之余颇为恼怒,于是动口动手动粗,先是污辱谩骂,继而拳脚相加,还动之以凶器。龙镗被打得篷头散发,口喷鲜血,当场昏死过去。真是祸不单行,可怜的龙镗,那边才刚遭贬职,这边瞬间命归西。

那年头,如此这般事件,其传播速度,远不是当下互联网时代线上线下互联互通举世皆知众人喷的状况。然而,即使在数百年前,甚至在更加久远的传统社会里,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广宁门打死人事件一经发生,顷刻之间发酵,民众群起发难,联名上书奏请神宗皇帝,强烈要求严惩凶手。

毕竟是光天化日之下不顾王法打死人命太那个无法无天,毕竟打死的是当朝堂堂七品芝麻官纵使受贬也还是吃皇粮的朝廷命官,毕竟哪邦哪国哪朝哪代关乎人命之事皆大于天,朝廷迫于民愤,数日之后,将一干肇事者一举拿下,收监下狱。

经侦查机关吏部查明,广宁门打死龙镗的致命一击,出自肇事者之一赵禄之手。遵当时法律规定,经过科道与法司合议,终于1607 年2月18日,将凶手赵禄处决,邢相等另三名肇事者则被流放边卫充军。事至此,一曲悲剧已收场。回望今朝,谁能告诉我,类“广宁门事件”是有还是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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