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离可转债通俗解释,可转换债券通俗易懂分离交易可转债是“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它是债券和股票的混合融资品种.分离交易可转债由可转换债券和股票权证两部分组成,其本质是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即上市公司以较低利率发行公司债,并附送若干公司认购权证以弥补低利率,待上市后,债券和权证分开交易.

分离交易可转债与普通可转债的本质区别在于债券与期权可分离交易。与普通转债相比,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权、债在上市后分开交易,分别对权、债定价,因此其定价较普通转债更为直观。即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者在行使了认股权利后,其债权依然存在,仍可持有到期归还本金并获得利息,而普通可转债的投资者一旦行使了认股权利,则其侦权就不复存在了.

企业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以低成本地“一次发行、两次融资”,其中两次融资分别是发行债券(债务融资)和权证行权(股权融资).而低成本则是股、债融资的价格—般可转债的票面利率都较低,权证行权价格也都不低于发行时的股价,较之增发、配股等传统股权融资方式,对老股东更有利.基于这些因素,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有更为严格的条件。

分离可转债普通可转债中的认股权一般是与债券同步到期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

分离交易可转债不设重设和赎回条款,有利于发挥发行公司通过业绩增长来促成转股的正面作用,避免普通可转债发行人往往不是通过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而是以不断向下修正转股价促成转股对投资人造成损害.分离交易可转债持有人与普通可转债持有人同样被赋予一次回售的权利,从而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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