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营销的八种模式

律师成功靠什么?靠业务能力,靠人脉管道,靠敬业精神,更靠律师营销。什么是律师营销?什么是中国式律师营销?中国式律师营销有哪些模式?

律师作为经常与“公检法”和当事人打交道的法律工作者,必须敢于营销、善于营销和精于营销,才能在竞争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赢得一席之地。

在变幻莫测的网络社会、信息社会,任何一名成功的律师,首先是一名成功的营销专家,没有营销,就没有一切;不会营销,就不会成功。

律师怎样营销、如何营销?

首先,应该摒弃陈腐观念,不要认为律师营销是丢人现眼的事;

其次,应该正确看待营销,不会营销永远受制于人;

最后,应该讲究营销策略、方法和方式,有效营销。

具有中国特色的律师营销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 网络营销

网络营销是一种投资少、传播速度快的营销模式。网络营销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建立网站,并予以推广;

二、开设博客(现在多为微博ID,微信公号、APP之类的。编者注),撰写文章,记录办案心得,评论法制新闻;

三、在自己的网站、博客和BBS里留下自己的QQ、电子邮箱或MSN,也是一种很好的营销方式。

(二)出书营销

律师在办案的同时将自己的法律思想和执业感悟写出来,出版成书或汇编成册,不失是一种好的营销模式。出书营销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通过与出版社合作,出版发行自己的作品,在销售图书的同时来传播自己的思想;

二、把自己的作品汇编成册,根据不同的客户,有针对性的赠送,会让当事人感觉到你是一个有思想、有深度的律师,会对你刮目相看。

(三)讲课营销

律师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通过讲课来营销自己,比如到大学给学生讲课,到律师所给律师讲课,到企业给员工培训等,既给了自己一个锻炼的机会,又让更多的人记住了你的名字;而且,通过讲课,可以修正自己的不足,结交更多的朋友,发掘潜在的客户,真是一举多得。

(四)论坛营销

最近几年,组织论坛、参加论坛很时髦,争取机会在论坛上做主题演讲,然后通过媒体的“炒作”,效果会很明显。论坛营销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通过参加高层论坛来营销自己,展现自己的魅力,表达自己的观点。高层论坛大腕云集、卧虎藏龙,即使自己只是个参与者,也可以通过和大腕零距离接触,聆听大腕的声音,学习大腕的成功之道,与大腕共同探讨法律问题,和大腕合影留念,不失是律师迅速成长的捷径;

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组织小型的公益沙龙、讲坛或论坛,邀请志同道合的同行或有此法律需求的当事人参加聆听,进行法律讲座,实行友好互动,是切实可行的好办法。

(五)大师营销

通过参加研究生培训、EMBA培训和拜访大师来汲取营养、充实自己。现在是知本社会、数字社会和人脉社会,知识、信息和人脉决定着律师的眼光和高度。俗话说:“下棋还要找高手”,作为律师更要深谙此道,时刻保持谦虚好学低姿态,多跟进专家教授。大师营销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通过参加高端培训来结识各行各业的朋友和企业家;

二、创造条件拜访大师,向大师请教问题,赢得大师的信赖,给自己指点迷津、介绍朋友、解决疑难问题。

(六)政治营销

律师不仅要会办案、会做人,还要有政治意识,积极参政议政,为法治中国建言献策。政治营销有多种途径:

一、主动参加、竞选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只有参与到各级人大和政协后,才会把自己的想法变成现实,推动法治进程;

二、律师应当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中共十七大上,作为新型社会组织代表的律师首次参加党代会,为律师参加党代会带了个好头;

三、律师应当创造条件,加入各民主党派,通过政党的优势提交议案、发表意见,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参政水准;

四、律师应当进入各级律协的各专门委员会或各专业委员会,成为大牌律师,实现人生价值;

五、律师应当加入各地的法学会、青联或工商联等组织,律师要想提高自己的地位,就必须和有地位的人在一起,才会有更大的发展,更多的作为;

六、律师应当积极向各级国家党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提出法治建议,关注国计民生,提高知名度、美誉度和专业度。

(七)公益营销

律师作为法律专家,作为职业法律人,完全有能力、有义务提起公益诉讼,既维护了大多数人的合法利益,又提高了自己的社会知名度。公益营销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律师有针对性的提起公益诉讼,通过提起公益诉讼来吸引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眼球,提高自己的影响力;

二、针对在地方或全国具备很高新闻价值的诉讼,在当事人家属尚不知情或尚未聘请律师之前,主动与当事人家属取得联系,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既能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又能得到当事人的感激,真可谓一举两得。

(八)传媒营销

传媒是政府的喉舌,被誉为“无冕之王”,作为律师,如果不会和传媒打交道,仅凭自己的能力则很难成为大牌律师。律师要善于和传媒打交道,利用传媒的宣传平台来营销自己,传媒营销主要有四种方式:

一、担任传媒的法律顾问,如担任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和网站的法律顾问,借助传媒的优势成就自己;

二、主动接受传媒的采访,针对某一法治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通过传媒的传播给自己造势;

三、针对最新立法动态和法制案件进行点评,发表自己的看法,传播自己的思想;

四、积极向传媒投稿,发表文章,增加人气。

湖北省商标协会副会长

湖北省国际商会常务理事

湖北省福建商会常务理事

武汉市质量协会监事

武汉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

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知识产权顾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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