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南郑县撤县设区,汉中市南郑区成立大会召开,南郑撤县设区正式挂牌。汉中市委副书记权俭主持汉中市南郑区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成立大会上,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曾明宣读了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调整汉中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汉中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市政府副市长党振清宣读了《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郑县撤县设区的批复》。

同意撤销南郑县,设立汉中市南郑区,以原南郑县的行政区域为南郑区的行政区域,南郑区人民政府驻汉山街道办西大街24号。王建军和李宏杰、张雁毅和马咏梅、方红卫和曹俊强、王隆庆和郑汉生,共同为南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集体揭牌。

成立大会上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曾明宣读了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调整汉中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汉中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市政府副市长党振清宣读了《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郑县撤县设区的批复》,同意撤销南郑县,设立汉中市南郑区,以原南郑县的行政区域为南郑区的行政区域,南郑区人民政府驻汉山街道西大街24号。

新成立的南郑区, 辖1个街道办事处、20个镇、288个村、19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2824平方公里,平川、丘陵、山区各占三分之一,人口56.8万。南郑区成立后,汉中市城市人口将达到100万,成为陕、川、甘三省交界的一座区域中心城市,为汉中市全面转型战略布局提供重要支撑,将迎来更多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机遇,发展空间更加广阔。

南郑历史悠久,人文积淀深厚,从公元前451年秦厉共公伐楚,派左庶长筑城南郑,至今已有2468年的历史。“南郑县”这一名称,除公元544年至公元581年间更名为光义县外,长期没有变过。从公元前451年到公元611年的1000多年时间里,南郑县城一直在今汉中市区东北3公里处;公元612年(隋炀帝九年)县城被迁到老城西南的汉水边上(今汉中市区)。1949年12月县城迁至铺镇(今汉台区铺镇)。1961年8月迁至现址汉山街道办事处至今。

南郑县是川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千年古县, 全国“法治市(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科技进步先进县”、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双拥模范县”。 近年来,该县认真贯彻中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个扎实”要求,全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经济社会呈现出稳中有进、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县域经济全省综合排名2014年第23位、2015年跃居第18位,2016年达到第17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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