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徐州的房东和租客要注意了!

江苏省近日发布了

《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

针对出租房屋进行了一系列规范

并且从即日起至今年底

江苏省将开展近5个月的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可以说是要搞大动作了!

房间不得分割出租,厨卫阳台不能住人

通告中对这些方面作出了规定:

租赁双方对安全负责

出租房屋所有人应当确保所出租房屋及室内设施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并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出租房屋安全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间不能分割改建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合同订立30天内办理登记备案

出租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到租赁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产)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不得无照经营

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无照经营活动,房屋中介机构不得无照经营。

出租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

2.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

3.未履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的;

4.明知他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将房屋出租,或者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5.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以房屋出租名义,按日、时提供住宿服务的;

6.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出租房屋的;

7.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承租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2.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3.承租的房屋不得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4.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出租房屋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不得有下列情形:

1.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3.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4.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5.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6.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依法租赁房屋

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租赁房屋,共同维护房屋租赁期间生产生活安全。违者,由公安、建设(房产)、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觉抵制违法租赁行为

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违法租赁行为,自觉整改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鼓励村(居)委会、物业管理机构和广大群众发现、规劝和举报违法租赁行为和出租房屋安全隐患,举报线索一经查实,按规定予以奖励。

租房安全整改,群租房或将被打击

在如今政策支持以及社会发展的变化之下,一个新兴的“租房时代”即将来临。

今年一份调查显示,苏州66.1%的人目前的住房状况为租房,25.9%的人在苏州有了自己的房子;而剩余8.0%的人与父母同住。租房人群为苏州工作人群的主力军。

而问起在苏州打拼落脚是买房还是租房,一半人的人会选择租房。

租房中,有一种“群租房”现象存在。就是因为“群租”将一间住宅通过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间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间分别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

这些群租房多价格低廉,但是居住环境都不甚讲究,入住人群也较为混杂。

走进这样的群租房,一般进门就是一条长长的过道,室内堆放着各家租户的东西。

房屋有时随便用三夹板隔开就是一个房间,甚至有的房子百余平方米被隔成数十个房间,拥挤不说,居住环境根本无法得到保障。

通告中“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应该就是针对这样的群租房做出的规定。

因为群租房虽然价格便宜,可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非常多。

群租房两大问题:扰民和消防安全

不少群租房都在普通住宅小区内,因为入住人数过多,其实已经过度占用了住宅内的电梯等社会公共资源。

有些甚至令其他业主倍感困扰。比如江苏某小区的孙女士就表示,自从楼上户主把房子隔成群租房出租,家里从此就不再安宁过,房间漏水,夜间吵闹声无法入睡,休息后还会被楼上不时传来的关门声、脚步声吵醒。

然而群租房最严重的,还是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主要表现为:电线私拉乱接;房间内大量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车在楼梯间和疏散通道内随意停放并充电;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造成阻塞等。

因此,群租房容易引发火灾的几率比普通民宅要大,这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都是一个威胁。

正确租房,保障自身权利安全

对于这样的群租房,其实很难彻底整治,其需求量还是很大的。不过为了自身安全利益着想,大家尽量还是不要去租群租房。

而租房时,一些事项也应该要注意:

1.签订租房合同前,一定要让房主拿出产权证和身份证进行核对,看看这房子是不是这个人的。有些只有使用权的老公房,则要看房东的公房租赁证和身份证是否相符。

2.最好不要租二房东、三房东的转手房,如果一定要租,则要前任承租者拿出房屋合同等证明,以免上当。签下合同后,就要留下房东的联系方式,越详细越好。

3.在前租房合同时,还要明确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变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语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签半年合同,防止房东中途提高价格。

4.出租房内原有的家具、家电等设施要在合同中详细列明、包括数量和价格等最好写清楚,然后对这些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义务也应当明确约定。如东西坏了谁来修、费用由谁支出等要事先约定好。

5.至于租金和押金,也要谈清楚、写清楚。对于社会的新鲜人,由于刚开始工作,押金最好能少付一点为妙。如果房东提供的家电设备质量较好并要求支付的押金较高,要么就可以让房东把第一笔租金少收一些,比如先押2个月租金,付一个月租金。总之,要为自己的生活安排得留有余地。

6.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负担当然也要事先谈妥是否包括在房租内。如果不包括,是每个月定额还是按照实际使用的费用由承租一方负担,此外,还包括缴纳的方式等等。

7.违约责任要明确。比如,出租人预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结束承租人预期退租的,可以每日按高于租金标准收取违约金。若出没有通过协商的前提下租人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退租的,可约定一次性承担较高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住房是生活立足的根本

在徐州打拼的每个人都不容易

但是不管怎样

给自己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才是为明天奋斗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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