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扔单车侵犯了单车公司的物权。单车物权这个可以商量,因为警察追捕过程中,造成社会车辆或人损伤,是有赔偿的,我认为共享单车可以依此处理。第二个,且不论那么重的车钉是否能随身携带,及时铺设。如果警察是把共享单车是扔到摩托车前进路线导致碰撞,或者往摩托车上扔,我认为这是合理的。如果警察是直接论起来扔人身上,这个就值得商榷。

另外,请不要小瞧非法摩托车的危害。我本身是很喜欢摩托的,我自己也有摩托车驾照。之前重庆就是因为摩托车撞死了人,引发重庆全市对非法摩托车大追捕。

说一些比较主观的,这个摩托车驾驶者头盔不带,拒捕,可想而知其社会危害性有多大。单单一个拒捕,并且还是人流车流非常大的闹市区,我认为警察应该不计代价制止犯罪。这个摩托车逃逸是在非机动车上逆行飞驰,车道上不是电动车就是自行车,任何碰撞都会造成无辜群众的伤亡。骑自行车的更不用说了,质量轻非常脆弱,被电动车擦一下都有可能失去平衡倒地,运气不好技术不好的脑袋着地人就没了,这类事故的新闻并不少,这样的人面对迎面飞驰而来的非法摩托,又该怎么保护自己?

最后的最后,这件事,警察面对飞驰而来的非法摩托,要制止犯罪,要保护群众,要保护自己,而从看到摩托到做出反应,只有几秒钟的时间。换位思考,每个人都来不及多想,只能做出基本的应激反应。首先,警察要保护群众,第二,制止犯罪,第三,保护自己,第四才是保护犯人安全。我们要让警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达成如上目标,是否太过苛刻?对好人太过苛刻?

另外,关于撞上花坛,与其说是警察的隐瞒,不如说是社会的悲哀。从后续的公告来看,是当时的辅警掩盖了事实。辅警为什么会下意识的掩盖事实,这难道不是值得思考的地方吗?警方上层是没有动机去掩盖这个事实的,因为这本身就是个小事情,而且网络舆论发展这么多年了,人民日报以及中央也批评过这种出事就掩盖的做法,警方上层不可能这么弱智去掩盖扭曲。当基层警察怕事,只敢依照上级指示才敢定性事件并处理的时候,我们将面对无尽的和稀泥,最终,所有人都会埋单,获利的人是哪些呢?撒泼打诨的,小偷小摸的,像这种骑摩托非法上街的。他们犯罪,但是他们罪小,能够被和稀泥,伤害的,是哪些被侵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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