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自由一直是普世分子热衷的话题,古希腊和罗马也成了他们眼中的乌托邦,真实历史中城邦的自由生活却和他们的想象大相径庭。

古希腊人并没有信仰自由的权利,城邦公民天生就是城邦守护者的信徒。谁要是胆敢说自己不信神,崇尚多元文化,那他就是城邦的公敌。雅典城邦还专门公布了法律禁止公开教授哲学课,因为害怕哲学理念动摇雅典娜的信仰。苏格拉底就因为动摇了雅典人的信仰被杀死,毕达哥拉斯等学派在传承学问时小心地好比地下党接头。任何不参加宗教节日的公民在雅典法律中都是罪人,而信仰其他宗教的外族人更是直接被古希腊人当成野蛮人,在古希腊人眼中是注定要被征服的对象,在地位上只比野兽好一点。

其次城邦公民只有服兵役后才有权利,他们没有“枪口抬高一寸”的自由。雅典就规定丁男必须进行为期两年的军事训练,不服兵役就没有公民权,是古希腊世界当时通行的规则。在城邦生活中所有的公民(公民就是成年男性)就必须是作战机器的合格零件,天生残疾、畸形的人在斯巴达会被“优生优育”掉。

同样给城邦增添“零件”也是公民的义务,罗马法律就每年都对没有子嗣的单身狗进行罚款,斯巴达人也把30岁还“生产不了”子嗣的男子进行惩罚(他缴纳的公共食堂伙食费会增加,而分到的伙食会减少),儿子优质多产的斯巴达男性会收到艳羡的目光(不管是不是他亲生的)。城邦公民也没有躲避政治当“逍遥派”的自由,不投票在城邦是非法行为,当中立派也被认为是犯罪。

城邦管天管地管空气,还管男人喝酒、女人穿衣。雅典男子的成人礼上必须人人喝酒,不喝就是犯法。而斯巴达人的概念则完全相反,他们的公共食堂上见不到葡萄酒。只有在斯巴达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时,他们会给许多希洛人奴隶大量葡萄酒,让斯巴达战士欣赏醉酒的丑态。在斯巴达人看来,贪杯是毫无自制力、毫无纪律约束的表现,是奴隶的爱好。

卢克尔城邦惩罚只喝纯酒(这在古希腊、罗马的传统中被认为是野蛮人的标志)的人,罗马、马赛等城邦把喝酒的女人当成犯人。雅典法律还规定,女人外出时只能带三件衣服,斯巴达法律还规定阵亡者的父母没有痛哭的权利。只有成年男性才算公民的城邦还是直男癌的天堂,女人的自由几乎等于零。

根据梭伦的立法,雅典公民可以杀死通奸的妻子和奸夫而不会被惩罚,但女性受到强暴后对强暴者的处理却是罚款了事,因为在雅典人看来长期通奸是对家族血脉传承的极大伤害,而强暴只是伤害了女人的健康,后果远没有前者严重,只要强暴受害者将孽种丢弃就是了。斯巴达人倒是女权高涨,法律中没有通奸的概念,丈夫可以要求妻子和基友同床共枕,妻子偷情也要得到丈夫许可。总之,城邦公民最大的自由其实是荣耀守护神、为神而战,其他的自由基本上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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