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午,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审理乱港分子黄之锋、林朗彦、周庭三人相关案件。他们涉嫌于2019年6月21日鼓动包围警察总部,分别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周庭及林朗彦均承认所有控罪,控方表示就黄之锋被控的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不提证供起诉,黄之锋承认其他2项控罪。

3名被告均为已解散的“港独”组织“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22日晚在社交媒体发文称,他与另外两人在检视控方证供并征询律师意见后,决定承认所有控罪,因此23日的法庭聆讯会跳过审讯阶段,不会传召证人和争议案情,直接进入结案陈词。他声称,3人被判入狱也不感到意外。

今年8月5日,周庭已承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周庭承认控罪并同意案情后,裁判官裁定她罪成,将其案件押后到审讯的最后一天再讯,届时再判刑。而当时,黄之锋与林朗彦并不认罪。(总台记者周伟琪金东)

原标题:法庭裁定黄之锋非法集结罪名成立乱港分子黄之锋等三人涉非法集结案开庭 庭上承认控罪

1.《法庭裁定黄之锋非法集结罪名成立真相是什么?》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法庭裁定黄之锋非法集结罪名成立真相是什么?》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shehui/429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