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一个做服装出口的外贸小伙伴在把一批成衣按订单要求发到德国时,却被拒之门外,究其原因,原来是衣服的纽扣不符合其环保要求。小伙伴得知后立刻联系纽扣厂,重新定制了一批符合要求的纽扣并逐件换上才让货过关。虽然单是成交了,但是此番折腾让成本也相应增加。说不合格就不合格,德国怎么就能如此任性呢?

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问题——技术性贸易壁垒。它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国为保证国家安全要求,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身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采取一些与其他国家不一致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合格判定程序,对本国市场上的商品实施管理,从而成为其他国家进入该国市场的障碍。

技术性贸易壁垒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角度来定义。广义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指卫生和动植物检疫(SPS)措施及其他任何对贸易产生影响的技术性措施(包括对包装、标志和标签的要求)及绿色壁垒、信息技术壁垒等。狭义技术性贸易壁垒指《TBT(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定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的评定程序。

一般来说,贸易技术壁垒主要是指政府强加的法令和标准,所涉及的领域一般是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以及设计消费者利益等很突出的方面。除了政府设置的壁垒以外,还有一些并不都是政府设置的,具体来说技术壁垒对贸易产生的影响可以分为三类限制。

对贸易的三类限制

NO 1.技术限制

这些限制大部分属于标准性质。出口国与进口国在标准之间的原则差异和不协调性。例如,美国电源频率为60Hz,欧洲的电源频率为50Hz,欧洲、日本的电压与我国也不尽相同。西欧、北欧电压为220~240V,他们不接受100V的电器产品。这样,标准就成了贸易障碍。

NO 2.经济限制

这类限制很多,对那些毫无思想准备的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有害的。例如,规定汽车的油耗标准或者其他的节能限制就属于这一类。

NO 3.司法和政府部门的限制

这类限制主要来自负责认证程序的中央和地方政府。例如,许多在美国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美国的有关标准和认证要求。食品和药物的进口标准一般是在港口执行,不符合进口标准的予以扣留、销毁,或再加工和转口。对于活畜、肉类、禽类、畜产品、药物和新鲜农产品等方面的贸易,美国农业部制定了一些强制性标准,进入美国的肉、禽必须持有证书,证明符合美国检验标准方可进入美国市场。

值得一说的是,在农业和食品出口上,据商务部调查显示,我国有90%的企业受国外技术壁垒影响,造成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国外实施的技术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同时,国外技术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还表现出严重的歧视性,检验标准远远超出了合理的范畴,有些国家还对进口产品和本国产品实施双重检疫标准,遂使我国的出口产品遭受不公正的待遇,削弱了我国农产品的竞争优势。例如,欧盟禁止从我国进口动物源性产品的事件便是一个典型的双重标准案例。

欧盟一方面以中国动物源性产品氯霉素超标为由禁止进口,同时却允许其成员含氯霉素的动物产品向其他国家出口(包括对中国出口的北极虾也检出氯霉素超标)。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世贸组织的非歧视原则。

此外,欧盟要求我动物源性产品中氯霉素含量标准不得超过0、1-0、3PPB(PartsPerBillion的缩写,表示十亿分之一),但实际上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实验室的仪器都难以做到,不要说发展中国家的实验仪器,即使是欧盟各国本身也不具备对所有产品实行氯霉素含量精确检测的条件。据说,欧盟目前只有两家实验室有能力检测到0、3PPB。

欧盟一方面以中国动物源性产品氯霉素超标为由禁止进口,同时却允许其成员含氯霉素的动物产品向其他国家出口(包括对中国出口的北极虾也检出氯霉素超标)。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世贸组织的非歧视原则。

此外,欧盟要求我动物源性产品中氯霉素含量标准不得超过0、1-0、3PPB(PartsPerBillion的缩写,表示十亿分之一),但实际上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实验室的仪器都难以做到,不要说发展中国家的实验仪器,即使是欧盟各国本身也不具备对所有产品实行氯霉素含量精确检测的条件。据说,欧盟目前只有两家实验室有能力检测到0、3PPB。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

技术性贸易壁垒设计的主要饭围不仅局限于工业产品、农产品等制成品,而且已扩展到产品生产过程、产品的使用或进口预期结果等。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有六大特点。

NO 1.名义上的合理性

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指定一般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与消费者的利益,因而具有合理性。

NO 2.形式上的合法性

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主要是由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制定和颁布的,所以具有合法性。

NO 3.内容上的广泛性

由于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涉及的技术饭围广泛,因此具有内容上的广泛性。从产品角度看,不但包括初级产品,而且涉及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产品的加工程度和技术水平越高,所受的制约也越显著;从过程角度看,涵盖了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消费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从领域角度看,已从有形商品扩展到金融、信息等服务贸易及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贸易技术壁垒的表现形式也极其广泛,涉及法律、法令、规定、要求和程序等各个方面。

NO 4.手段上的隐蔽性

实施贸易技术壁垒有其合法的一面,但在另一方面,一些国家借合法贸易技术壁垒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其往往以确保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或保护生态环境的面目出现,容易转移人们的视线,因此具备隐蔽性。制定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实际上是把标准和技术法规作为一种贸易壁垒,这通常是各国政府采用的一种不公开的、不透明的做法。

NO 5.实施效果的不公平性

尽管《TBT协议》要求遵守非歧视性原则,但实际上,由于经济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制约,主要是发达国家实行贸易技术壁垒,而发展中国家较难达到要求,其贸易利益往往成为牺牲品。

NO 6.使用上的灵活性

不断发展的技术(如检验技术的不断改进)和技术壁垒的多样性,为灵活运用技术壁垒提供了条件。

正是由于技术壁垒的上述特点比较容易实施,不像采取其他措施容易遭到报复,所以一些国家愿意利用技术壁垒进行贸易保护。

面对技术性贸易壁垒,若能在生产前得知相关要求则必须在要求之下进行生产,若已经完成生产发货,如果如文章开头还有商榷修正余地,就算成本有所增加也应该积极应对,无论如何,也应该避免产品退回的最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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