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昨天上午,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广西“6·8”特大跨国拐卖婴儿案主犯黄清恒执行死刑。

广西特大跨国拐卖婴儿案主犯被执行死刑 曾拐卖婴幼儿22人

导读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16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广西“6·8”特大跨国拐卖婴儿案主犯黄清恒执行死刑。

被告人黄清恒因犯拐卖儿童罪被执行死刑

黄清恒, 女,自称1982年2月2日出生,住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金瓯省个水县平明社个对宛村,国籍不明。

自2010年起,黄清恒在得知广东揭阳等地少数家庭有收养婴儿的愿望后,产生了从越南组织婴儿到广东省揭阳市出卖或组织越南籍孕妇到中国待产,分娩后再将婴儿卖出的犯意。2010年期间,经与黄曼丽共谋,两人开始共同实施拐卖婴儿的犯罪行为。2011年,黄清恒、黄曼丽与阮氏军相识后又与其共谋达成拐卖婴幼儿的合意,并逐渐发展了20余人形成一个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共同参与犯罪,开始从越南经广西东兴市向中国广东省揭阳市、汕头市等地接送、中转、贩卖儿童,或组织越南籍孕妇到中国待产,产后再将婴儿卖出。

黄清恒为首的贩婴团伙受审

罪行累累

从2010年至案发,该团伙共出卖儿童20余名,其中,公安机关解救出11名涉案儿童,被解救的婴儿有10名是越南籍,最小的出生只有10天左右,最大的7个月左右,多数患有肺炎等疾病。被解救的越南籍婴儿已由中方正式移交给越方。

2015年5月自治区高院对防城港市“6·8”特大跨国拐卖儿童案进行二审宣判。

一个婴儿获利1万余元

据贩婴团伙供述,他们买一个婴儿要付给组织货源的人1.7万元左右,再卖出去的话价格在2.7万到3万左右,像黄清恒和黄曼丽每卖一个婴儿可以获利1万元以上。

↑中方向越方移交10名被拐越南籍儿童

2013年5月3日,中方将10名被中国公安机关解救的越南籍儿童正式移交给越方。这些被拐儿童里,最小只有10天左右,最大的也只有七个月左右,多数患有肺炎等疾病,还有1名脐带尚未脱落,一直昏睡不醒。在中国卫生、民政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10名儿童在被公安机关解救后立即送往广东和广西的医院进行救治。目前,这10名越南籍儿童很快恢复了健康,现都已回到了家人的怀抱。

审判情况

2014年5月16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黄清恒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黄清恒不服,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2015年1月26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审判长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越语翻译人员翻译刑事裁定书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黄清恒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联系、中转、贩卖多名婴儿,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黄清恒提出犯意,多次组织人员自越南将婴儿运送至中国境内贩卖或安排待产妇到中国生产后贩卖,指挥同案被告人在中国境内的接应活动,确定婴儿的贩卖价格,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黄清恒拐卖婴幼儿16起22人,其中12名婴儿下落不明,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惩处。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被告人黄清恒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

萌编综合整理

来源: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跟贝侬的贝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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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跟贝侬的贝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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