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检举人“灵感”,成为网络反腐新招

《环球人物》杂志记者廖楠

11月12 日,一位“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以短小精悍的“微博日记”形式,自曝从1999年3月到2010年8月间,如何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玩弄女性。他3天累计发帖114篇,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值得一提的是,类似的“日记”事件今年已经不止一次。被曝光的真真假假“日记”,已把诸多官员拉下马。

书记兼局长被“陷害”了

“1999年3月,任命终于下来了,我如愿以偿地坐上了XF县公安局局长的宝座,虽说只是平级调动,但这里离自治州的心脏更近,会有更多的机会,我已经迫不及待了……没有什么不能割舍的。这里的酒店?女人?我已经腻了!我40岁了,我想变,趁我还能动。”

这就是前面提到的“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发表的第一篇“日记”。此后,“日记”被不断地更新。记者发现,虽然每篇“日记”都只有寥寥百字,内容却跌宕起伏。其中有不少收受贿赂的情节:“我扫了一眼,知道是覃某塞给我的两万块钱,这不算什么。在我的帮助下,覃某的泰跃卫星公司ES分公司顺利地承接了XF县金融及道路系统的监控项目。”日记里也有行贿买官等内容:“我再次给曾书记送上了30万现金。曾书记明确表态,非我莫属。”这位官员甚至还时不时抒发一下官场“感悟”:“全国有名的贫困县?别人以为我从平原调进了山沟,为我惋惜,但山沟里的世界远非他们能想象。”

“这可不是普通的八卦新闻。”最早关注此帖的网友小林告诉记者:“由于日记里的人物大都不具实名,地点也用字母代替,迅速勾起了网友人肉搜索的兴致。有人按图索骥,很快就找到了‘主人公’——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谭志国,并把他的简历公诸于众。”

小林兴致勃勃地为记者分析,谭志国1960年4月出生,湖北巴东县人,1997年10月任巴东县政法委书记兼县公安局局长;1999年3月任咸丰县公安局局长;2003年12月任恩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0年2月任恩施州公安局副局长。“巴东、咸丰、恩施的缩写,与帖子中出现的‘BD’、‘XF’、‘ES’等拼音缩写吻合,职务与时间也全部对应。文中提到的覃某也确有其人,指的是恩施地产开发商覃子斌。”

小林认为,谭志国到底有没有“犯事”不好说,但他肯定是被人“陷害”了:“哪有人会笨到把自己行贿受贿的事都记下来?”跟小林一样怀疑“日记”真实性的网友不在少数,他们经查证后认为,“日记”中有些内容,如与谭志国有染的女职员、收受谭志国贿赂的曾书记,在现实中就找不到原型。

谁是真正作者

在一片猜测声中,11月15日,当事人谭志国坐不住了。他出面怒骂帖子“无中生有”、“侮辱诽谤”,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杜撰,“可能是我平常得罪的人,也有可能是官场的竞争对手”。

记者看到,谭志国请求调查的手稿字迹凌乱,称事件“对我的家人及本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要是我的问题应给予处理,要不是我的问题,我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的权益”。恩施州公安局随后通报称,“‘日记’是别人冒用第一人称刻意制作”,但对于“日记”中反映的问题,将尽快展开调查,“给一个说法”。

正当大家以为,这起“日记造假”风波将趋平静时,11月17日,网上又有人发帖,称“日记”的重要素材,来源于一封实名举报信。帖子说,谭志国一直充当覃子斌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且,数月来,恩施市粮食局原局长汪学平与恩施某房地产公司老板贺孝辉一直在举报谭志国。汪学平去年因犯受贿罪被判刑3年,缓期4年,自称今年5月被覃子斌殴打致残;而贺孝辉则是覃子斌昔日的合作伙伴,自称覃拖欠其900万元未还。他们的举报信与“日记”中的许多内容吻合。汪、贺随后也向媒体证实,涉及他们的情节“确实是真的”。

看来,“日记”并非完全虚构。11月20日,“日记”的真正作者也坐不住了,他现身网络称,“这是一部新型的纪实小说类报告文学,……有部分内容是纯粹的文学创作,但所反映的仍然是当前的整体现状”。这位神秘人物很快被锁定为一位叫魏明的青年,其父亲为恩施一名科级干部,他本人目前在北京工作。据称,魏明与谭志国毫无瓜葛,但其好友是举报人汪学平之子。汪学平也公开承认,魏明此前“确实带走过一份举报材料”。

经多方打听,环球人物杂志记者拿到了魏明的手机号码,但他一直关机,也未回复记者的短信。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魏明发帖后不久,便辞去了北京的工作,“考虑安全”搬了家。如今魏明身在何处,魏父也不知道,他告诉记者:“都是魏明主动联系我。”

截至记者发稿,覃子斌涉嫌伤害等罪名证据确凿,已被羁押等待判决。谭志国是否贪腐还没有定论。但对于坊间传言的“谭志国已被停职”,记者却从恩施州公安局了解到,他工作一切如常。“调查还在进行,目前没有证据证明他确实腐败,没理由停他的职。”记者询问调查的进展,对方则以“须经省公安厅批准才可以采访”为由拒绝透露细节。

“日记”形式不断演进

“怎么又是日记啊?今年这类事儿还真多。”北京市西城区区委的一名公务员小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小陈的感慨自有道理。早在今年2月28日,广西省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峰的“香艳日记”就在网上引起极大轰动。“日记”记录了他贪污受贿,并与多名女下属淫乱的细节。这本“香艳日记”究竟怎么上了网,现在仍众说纷纭。但9月2日,韩峰因涉嫌受贿罪,已被提起诉讼。

距“韩局长日记”不到一个月,安徽省安庆市某医院放疗科主任王成又被工作人员带走接受调查。起因是其妻子意外发现了他的几本“日记”和一个移动硬盘,其中清楚写着:“每月要赚8000元,确保年净进账10万元。”“每年至少要与56个女性发生性关系,确保有2名为良家妇女。”据说,王成妻子的一位朋友知道后打抱不平,将这些材料在网上公开。目前,王成已被立案侦查。

在小陈看来,这些“日记”有一个共同的套路:利用读者的猎奇心理吸引眼球,将事情扩大成舆论焦点。不过,此次谭志国的“日记”与韩局长等人的“日记”不同,韩局长等人的“日记”还有可能是自己写的,但谭志国的“日记”却是实实在在被改造出来的。它的高明之处在于:首先,“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的“微博日记”,这个标题本身就很吸引眼球;其次,拿文学创作当挡箭牌,可以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第三,不指名道姓的同时,尽可能提供清晰的搜索路径,方便网友查实当事人。

“一系列被‘日记’揭露出来的案件,给了举报者们不少‘灵感’,让他们开始盗用日记的真实性,最终有了这次的‘微博日记’。这可以看作是一种网络监督的新形式。”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毛寿龙对环球人物杂志记者说。

谁还敢写“日记”

官员频繁地被“日记”拉下马,他们还敢写“日记”吗?一位不愿具名的领导干部这样回答:“反正我现在是不写了,尤其不敢在网上写,谁知道哪天哪句话会给自己惹麻烦。最多偶尔写写工作日志。”

事实上,此类的网络曝光,早就给官员带来了不小的“压力”。2008年12月,有网友将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原局长周久耕抽天价烟、戴名表等事放到网络上,并由此牵出其受贿事实。事后,南京不少官员一度不再戴手表,在穿戴上也更注意。

“许多官员多少有了点‘网络恐惧症’,主要还是源于网络监督与传统监督的不同。”毛寿龙对记者分析:“传统举报方式中,举报者相对被动。但在网络上,举报者和传播者都是完全主动的,很短时间内就会引起很大范围的关注,这推动了后面一系列调查的进行。”

但对于这种举报形式的合法性,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飞表示了担忧:“即使帖子中隐去了真实姓名,但在法律上,如果一个理智、正常的人可以通过帖子提供的信息,推断出所指是谁,这和直接指明是一样的。一旦司法机构认定,编造日记等信息对他人造成了侵害,诽谤或诋毁罪名还是成立的。”而对于将真日记公布网上的合法性,刘飞则表示很难界定:“非他人意愿而将其私人日记公开,原则上会构成对其隐私权的侵犯。但内容如涉及官员履行职务的相关内容,便与公法交叉,就会比较复杂了。”

“网络监督的反腐成果值得肯定,但不可否认,它毕竟有随意性和偶然性,甚至有‘网络暴力’等极端情况出现的可能。本质上看,还是要建立更透明公正的监督体系。”刘飞说。“如果对网络监督进行规范,并将其纳入反腐体制内,相信对监督工作会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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