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1月5日电 国家海洋局网站今天发表《中国海洋报》文章《 海岛保护法 实施前项目用岛管理指导意见即将出台 进一步推进无居民海岛确权管理工作》。文章称,该意见将对解决法前用岛的各类问题起到具体的指导作用。

文章称,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司表示,由该司组织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岛保护法〉生效前项目用岛管理的若干意见》正在征求沿海省级海洋主管部门意见,预计将于近期修改完善后对外发布。该指导意见出台后,将进一步推进《海岛保护法》实施前项目用岛的确权发证和管理工作,将对法前项目用岛确权发证政策、办理程序等作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并将对项目用岛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等提出更加明确的规定。

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司有关人员介绍说,在2010年3月1日《海岛保护法》出台前,我国无居民海岛长期处于分散管理状态,缺乏统一规划,开发利用秩序混乱。全国大约有3000个无居民海岛存在不同程度的开发利用,开发内容涉及旅游娱乐、农牧渔业、造船、仓储、采石取土、交通运输等。根据《海岛保护法》规定,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并赋予海洋主管部门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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