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机构设置,

7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人事科

政工科

计财科

基教科

成教科

审计科

部门

崇明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正副职领导职数9名。

编制

黄强:局长、党委副书,全面负责教育局行政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

姚李超:党委书记,全面负责教育局党委工作。

陆惠星:副局长,负责教育局成职教育、审计、后勤、法律法规、卫生、安全、计划生育、妇女工作,分管审计科、成职科、社区学院、基建装备管理站,协助分管计财科。

黄慧:副局长,负责教育局学前教育、德育、周边、督导、体卫艺科、语言文字工作,分管基教科、督导室。

黄乃华:副局长,负责教育局中小学教育及特殊教育、信息技术、合作交换、民族教育,分管基教科、招生办、教师进修学校,协助分管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

领导

贯彻履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研究制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计划和各项计划,提出教育发展的重点、范围、速度和步骤;对教育计划、年度计划进行宏观管理、指点调和和监督检查。

综合管理和指点全县的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社会气力办学;管理直属学校。

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调剂、撤消及其发展范围等审核或报批工作。

兼顾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张罗和管理政策;负责教育基建计划和教学装备配备年度计划的编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张罗和使用情况;管理直属学校的教育事业经费;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行政监察工作和教育资金的审计工作。

根据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整体要求,兼顾计划、调和指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

指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法制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指点全县青少年科技活动和校外教育、社区教育工作。

领导直属学校党的工作;指点全县教育系统的宣扬教育工作、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指点全县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依法完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管理体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干部;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和教师资历认定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点工作。

负责编制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管理全县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普通高中会考;管理和指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资历考核和成人教育专业证书考试工作。

职责

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新崇北路308号,邮编:202150

崇明区教育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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