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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我们家有个特不舍得扔东西的爸,他是修修补补又三年、又三年、又三年......用三十年也可以的。所以即使搬了三次家,还是能在家里看到很多小时候的物件。
小时候住的那楼带地下室,一钻进去就像进了山洞一般凉爽。常年黑漆漆,我挺害怕去的。我爸特喜欢,他学物理的,喜欢倒腾,没事儿就喜欢往那钻,有时天热还索性睡在里面,彻底把地下室的小房间发展成个人空间。今天修修这,明天补补那,再不然就造点啥。有一回竟然让他倒腾出一组音响来,还挺经用,到现在还保持良好的状态。
也难怪,我小时候写字台上那盏台灯,灯罩都残破了,旋钮也不好使了,竟然还摆在我如今的书桌上,还在用。

手作音箱.有点粗糙

我还能亮

又在修补
非电器类,也一样。不管什么东西,进了我家的门,就会特别坚强。
每次一回来,我妈就给我炖羊肉。一端出来,见那盘子还是小时候家里用的。盘子边上的花,跟印章似的存在脑海里,看着老亲切。我妈说,这盘子又没用烂,你也不能把它扔了吧。
到了我们这代人,要说跟一个盘子过三十年,这念头就挺吓人的。一样用了十年八年的东西,不掉层皮、生点锈,那也得褪个色、痕迹斑斑吧。况且,这和复古毫不搭边。一样东西用旧了,好像理所应得要换个新的。不换,还显得挺对不起自个儿似的。

吃了三十年的肉.用了三十年的盘子

小时候
这种旧旧的调儿,也开始成为我现在的生活方式。简简单单的小空间里,最好一样多余的东西都没有,每一样存在的物件都是自己喜欢的、用惯的,不用总想着换新的。手边有一些已经用了十年八年的物件,已经是连换的念头都没有了,就这样挺好。
就像这个小布袋,大学时在厦门的一个手作市集上买的。闲置了很长时间,这几年经常外出,开始习惯用它装些杂物,越用越离不开它了,现在出远门不带它还感觉少了点什么呢。

出远门必带

这样的生活,泛着时间的黄,让人感到自在。

END

作者


copycat|陈雅菲,一个学统计的咖啡师,乐器控,喜欢独自旅行。大学毕业以间隔年的方式搭车走西藏,此后多次进藏。常居广州,心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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