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顺义区促进入区企业发展扶持办法2.顺义区促进重大产业项目发展定向扶持办法3.顺义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系列文件5.顺义区一般性制造业企业疏解退出奖励暂行办法产业性政策一、金融产业1.顺义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办法2.顺义区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办法3.顺义区支持创业企业上市发展办法二、科技/创新创业1.顺义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顺义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3.顺义区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4.顺义区专利资助及奖励暂行办法5.顺义区专利资助及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三、文化产业顺义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四、电子商务顺义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办法五、总部政策1.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2.关于促进总部企业在京发展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2.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1.顺义区实施临空经济高端人才聚集工程的工作暂行办法2.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 京人社调发〔2018〕38号3.外籍人才出入境措施4.顺义区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顺义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北京临空经济核心区政策宣传手册2018版综合性政策顺义区促进入区企业发展扶持办法顺政发〔2017〕38 号资金支持:1、鼓励企业入区发展设立入区企业扶持资金,吸引综合实力强、经济效益好的优质企业入区发展。本办法出台后注册在我区的企业,自企业正式生产经营之日起,当年实现区域经济贡献在300 万元至500 万元之间的,按其当年实现区域经济贡献的15%予以扶持;当年实现区域经济贡献在500 万元至1000 万元之间的,按其当年实现区域经济贡献的25%予以扶持;当年实现区域经济贡献达1000 万元以上的,按其当年实现区域经济贡献的45%予以扶持。扶持期为3 年。 鼓励总部企业入区发展。将本办法出台后注册在我区的总部企业享受入区企业扶持资金比例提高5%。对区域经济贡献300万元以上的企业管理团队按照该企业当年区域经济贡献的6%予以扶持。2、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设立增量贡献扶持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壮大。自本办法出台后,企业在两个年度间区域经济贡献增量达1000 万元以上的,予以当年增量的20%作为扶持。本办法出台前已入区的企业,从当年起享受增量贡献扶持资金。本办法出台后入区的企业,从次年起享受增量贡献扶持资金。本办法出台后注册在我区的总部企业,享受增量贡献扶持资金比例提高10%。鼓励本办法出台前注册在我区的总部企业在区内增设投资中心、财务中心、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将跨国总部提级为亚太区总部、区域总部提级为全国总部,其增设或提级后,所享受的增量贡献扶持资金比例提高10% 。支持企业扩大投资。鼓励企业对我区加大投资力度,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加快形成产业聚集。具体办法按区金融办等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企业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现有生产设备,实现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商务电子化、服务定制化及全流程集成创新。具体办法按区经济信息化委等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奖励企业科技成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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