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准则》心得体会15篇

【一】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正如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所强调:“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对《廉政准则》的学习领悟

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原原本本学习《廉政准则》的基础上,举一反三、认真揣摩、反复领悟、深刻反思,把握精神实质,把学习《廉政准则》与学习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其它法规制度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使《廉政准则》的要求渗透到心灵深处,外化为自觉行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增强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实绩。

二、常怀“三心”,警钟长鸣

1,是常怀感恩之心。要时刻牢记党的哺育和人民的重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负起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任,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心怀感恩。

2,是常怀敬畏之心。要对国家法律法规、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有所敬畏,讲规矩守原则;要对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有所敬畏,把思想凝聚到促进养老保险事业发展上,把精力集中在公正办事上,把功夫下到狠抓落实上,兢兢业业做好工作;要对群众有所敬畏,时刻关心群众对工作的评价和反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更好地为群众办实情、做好事、解难事。

3,是常怀自省之心。“是非审之于己,得失听之于人”。要经常运用自我批评这个武器,随时对照8个“禁止”和52个“不准”检查自己,反省不理智之举、不完美之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

作为领导干部,经常要应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持续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当诱惑渐欲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江泽民同志也曾用古训告诫领导干部:“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

所以,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二】

按照镇党委的安排部署和集团党委的学习要求,最近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现就我学习情况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1、深刻认识《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在“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深入推进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同时颁布《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迈出的重要步伐,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强化依规治党取得的重大创新成果,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因此我认真学习《准则》、《条例》,全面把握精神实质。

2、深刻领会《准则》、《条例》的基本内涵。

在党风廉政方面,廉政建设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不解决,最终要导致政党垮台甚至国家灭亡。因此,处分条例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从严制党、及时清除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分子,纠正不正之风和违规现象,促使党风廉政建设朝着法制化轨道发展。条例中还明确了哪些是反基本路线、自由化思想,内容丰富,对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的维护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对维护党的基本路线的长期性、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3、全面把握《准则》、《条例》的思想原则。

《准则》、《条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突出执政党特色、严肃党纪要求,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围绕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把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唤醒全党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权威;

二是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以德治党的“德”,主要指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修订后的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心得体会">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不求一步到位,重在符合实际、务实管用。

4、自觉执行《准则》、《条例》的规范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解决好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当前,我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工作难度大、也碰到一些问题。在工作中,我始终保持旺盛的精力,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准则》、《条例》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自觉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准则》、《条例》的规范,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是当前广大党员干部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学习好、落实好、执行好,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学习,通过学习自觉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要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在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掀起学党纪、知党纪、守党纪的热潮。

要在贯彻落实中作示范。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严格按照两项法规规范言行举止,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要学思践悟,把党纪党规刻印在心上,作模范践行者,牢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要在强化执纪上见实效。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维护党纪权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提升执纪理念、转变执纪方式、强化执纪担当上见实效。对教育领域的腐败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引导领导干部、教职员工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要进一步在教育系统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四】

最近,认真学习了《廉政准则》文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每个工作岗位的重要意义,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

一、深刻认识遵守廉政准则、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意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优良的精神文化是指引和约束人们具体行为的强大动力。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个人思想道德品质的重要考验。当前,作风问题、腐败问题对我们党长期执政形成了严峻挑战,党领导下的每位党员干部也面临同样的挑战。要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就必须从源头抓起,从思想根源入手,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和“鞭挞腐败、崇尚廉政”的良好氛围。中央出台《廉政准则》,就是要以学习思廉、以警示促廉、以纪律保廉,使廉洁意识植根于每位党员干部的头脑之中,人人遵守《廉政准则》,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和工作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贯彻“为民、清廉、务实”的要求,真正从思想上预防腐败现象、从纪律上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立足于本职工作

联系到本身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组织工作调研与信息工作,及时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积极为部机关履行好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打基础、聚人才职能作用出谋划策,更好服务和服从于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首先,坚持党性锻炼,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进一步牢固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维护组工职业尊严,保持良好的组工形象。要掌握时代脉搏,弘扬时代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时时刻刻都以法规、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忠实履行职能。

其次,必须加强学习,提高业务工作水平。认真学习和领会新时期中央有关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决定精神,以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精神,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为做好组织工作的信息调研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同时,要充分珍惜MPA学习的机会,加强公共管理前沿理论的学习,掌握更多更新的公共管理知识,开拓视野,完善知识机构,并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再次,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要切实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加强自我宣传教育,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树立严肃纪律,依法行政的观念,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的发生。当前,要加强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和掌握,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并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自我约束。

最后,坚持廉洁奉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组工干部是管干部的干部,管党员的党员,在党员干部中应该起模范带头作用。这就要组工干部在工作中必须保持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形象,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遵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思想上筑起一道牢固的防污染和拒腐蚀的壁垒,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和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五】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贯彻实施好两项党内规则,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原《准则》和《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纪委成了党内的“公检法”,纪律审查成了“司法调查”,监督执纪问责无法落到实处。任何一个组织的内部规则都比国家法律严格。

新修订的《准则》,继承和发扬党的制度建设的好传统,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集中展现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准则》仅281字,做到了要义明确、一目了然。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准则》的立意内涵,把握精神实质,以自觉践行的实际行动凝聚党心、赢得民心。

修订后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明确了对照的标准、提供了衡量的尺子,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有规可依、有据可循。要积极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依靠制度创新、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机制,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使党员干部始终不忘宗旨、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共产党人的青春。

【六】

5月中旬我校组织学习了《廉政准则》,作为一名中层党员干部,我感受颇深。一、《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这是上个世纪末起党在执政实践中反复强调的一个重要观点,对执政党建设有着深刻的警戒意义。当今世界,国家治理和政党治理成为普遍关注的时代新课题,中国尤其突出。一个7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在13亿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国家和政党的治理情况之复杂、问题之多、难度之大,可以想象。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讲话中,用“世所罕见”一词来强调党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揭示了国家治理和政党治理的举足轻重。

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中,与国家治理和政党治理相对应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新时期党的建设伟大工程。这“一个事业”和“一个工程”构成内在统一关系。从两者的关联来认识治国与治党的关系,搞好“一个工程”建设是搞好“一个事业”建设的前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同志说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因此,国家治理取决于政党治理,执政党建设直接影响国家的发展进步。从严治党历来就是马克思主义先进政党自身建设的要求,一个思想行为、组织观念、纪律约束松懈的党,绝不可能成为中国人民的主心骨。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从严治党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从时代环境和国内情况的实际出发,突出从严治党的针对性,是党的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崭新实践,使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空前严峻。党已经积累的丰富经验是应对“四大考验”的资源优势,然而,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的东西增多。如果不能做到严格治理,大党、老党、长期执政的党也终有一天可能走到地位丧失、政权垮台、组织崩溃这一步。一些国家政权剧变的经验教训警示党丝毫不能掉以轻心,中国发展的现实告诫党必须从严治党。改革开放后社会发生的变化深刻影响着党执政环境的变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提出了制度适应、调整和创新的需求。由于各种原因,党员干部腐败现象的滋生甚至蔓延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重拳出击反腐败,各种举措接连出台,成效已经显示出来。反腐败斗争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党治党是从严治党的正确路径。《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制度化建设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文献。

二、《廉政准则》体现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入向前推进

《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3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基础上修订的。时隔近13年,这一准则从试行到正式确定,标志着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入向前推进。

与《准则试行》相比,《廉政准则》具有更加鲜明的特点,它含义明白、边界清晰、责任到位、要求明确、方法详细、途径具体。从框架上看,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的三章结构没有变化,但《廉政准则》在前面加了“总则”部分,这就使它的党内法规性质得以彰显。从内容上看,《准则试行》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六大方面的“禁止”和30种“不准”的行为,《廉政准则》增添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和52种“不准”的行为,这就使规范更加全面。从思路上看,《廉政准则》第二章“实施与监督”,由《准则试行》的5个条款增加为6个条款,在原先基础上更加突出和强化了监督的分量,并在违反准则“依照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后面,加上“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示严惩不贷。《廉政准则》全文为3007字,增加不多的篇幅却承载着更加厚重的分量,它凝结着执政党建设实践深入发展的经验,积淀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的成果。

《廉政准则》体现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从印发《准则试行》到修订《廉政准则》的近13年,经历了世纪交替的时代洗礼,应对着世界形势深刻变动和国内情况深刻变动的各种挑战,中国共产党战胜风险、把握机遇和取得成就的业绩,始终与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紧密相关。《廉政准则》与时俱进地体现了新情况,反映了党在推进反腐败斗争实践中的新成果。《廉政准则》修订最多的就是“廉洁从政行为”这一章,在保留《准则试行》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很多新的规定。如鉴于近年来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频发的现象,增列和加重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条款;如增加了“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条款;如增加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离任或退休后一定期限的行为规范,杜绝职务“期权效应”的新腐败现象,等等。这些新规定,体现了党惩治腐败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从严治党的思路进一步清晰。

三、《廉政准则》凸显用制度管党治党的战略思路

《廉政准则》是中国共产党诸多规章中的一个法规,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严格地说,《廉政准则》中所规定的“禁止”和“不准”的行为,与党的先进性根本就是格格不入的,无论触犯哪一条,不要说从政,就是做一个普通党员也不合格。一些评论将《廉政准则》称为从政“高压线”,指的是党员领导干部从政的最低要求,如果连这样的要求都做不到,那么,不管是什么级别的党员领导干部,都只能成为人民的罪人,阶下囚就是他们最后的结局。尽管如此,《廉政准则》仍然有重要的意义,它显示了党中央坚持用制度管党治党的思路和决心。

作为执政党,怎样治理需要有战略思维。中国共产党对自身的基本任务有清晰的定位,如党要管党、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这样的任务都是正确的。但是,怎样管党、怎样管干部管人才?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人治的方法不行,政策的方法也靠不住,最好的方法就是靠制度,制度管党治党是最有效的方法。制度的约束是刚性的,违反制度就是越过了底线,就必须受到惩罚。

制度作为成文的规定,如何对制约对象产生效果,涉及到制度执行力的问题。制度失缺当然不好,但制度虚置也不行。从一些典型案例可以发现,党内和党员领导干部发生的问题有许多不是制度失缺而是制度虚置。有制度不执行,再好的制度也只是一种摆设,制度在那里空转的形式主义必须坚决克服。制度建设重要的不在于出台多少法规,而在于制度执行力的强弱。社会对《廉政准则》的期待不是规定了多少“禁止”和“不准”的行为,而是它能不能切实有效地贯彻执行。

如果说中国的问题关键是党的话,那么,党的问题关键在干部,干部的问题关键在制度,制度的问题关键在执行。能否使《廉政准则》的刚性制约切实有效,既需要被制约对象的自觉遵守,又需要制约主体的外部监督。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制度管党治党的有效性依靠自律与他律的统一。《廉政准则》指向的制约对象十分明确,即处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下应参照《廉政准则》执行。对领导干部来说,《廉政准则》体现着两层意义。其一,它是自律的要求,就是说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廉政准则》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其二,它是他律的约束,就是说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接受监督。廉洁从政既需要提高自觉性,又需要加强外部监督。《廉政准则》的一个突出之处就是比《准则试行》更加重了监督的分量。如第十一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汇报个人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如第十四条强调“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如此突出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问题,是制度管党治党战略思路的亮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不与加强监督相结合就不可能彻底。

【七】

今年2月,中央正式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反腐倡廉最紧迫、人民群众最关注、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从政行为作了规范。从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看,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正把《廉政准则》落到实处,成为廉洁从政的表率,必须从下列六个方面作出努力:

以谦虚之心对待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筑牢思想防线。这是贯彻《廉政准则》的基础。思想防线是反腐倡廉的第一道防线,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夯实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才能真正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因此,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地加强学习,自觉地接受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优良作风、增强廉洁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只有这样才能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牢记公仆本色,自觉用人民的权力为人民服务。这是贯彻《廉政准则》的核心。现在的违纪违法案件,最大的一个问题是有些干部不能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是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而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以权谋私。腐败的本质是权力腐败,要害是以权谋私。所以,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贯彻《廉政准则》的核心任务是要把手中的权力管住用好,绝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商品化、私有化、家庭化,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树立正确的利益观,绝不以权谋私。这是贯彻《廉政准则》的重点。现在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作案人数最多的就是捞钱捞好处,经济类腐败每年都是第一位。大量事实证明,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从政,就必须有正确的利益观。如果对钱财有贪婪之心、不注意“小事小节”、滥交朋友,在利益面前迷失方向,那不仅难以做到廉洁从政,而且还极容易走向腐败。

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培养高尚情操,追求健康正派的生活。这是贯彻《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现在,腐败还处在易发多发阶段,诱惑多、风险大,如果在生活道德方面不注意,追求享乐,放纵自己,那也很容易出问题。因此,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管住管好自己,就一定要加强道德修养,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革命气节。

以感恩之心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和带头开展监督,在阳光下工作和生活。这是贯彻《廉政准则》的关键。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一定要强化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这是廉洁从政的内在要求,也是保护自己的需要。

以快乐之心对待生活,知足常乐,保持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这是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保证。要做到廉洁从政,一定要有好的心态,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现在有些领导干部心态不平衡,有些心存侥幸,最后跌入了腐败的泥沼,不仅个人身败名裂,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珍惜目前的工作和生活,多想想党和组织的信任,多想想自己肩负的责任,多想想民生疾苦,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当官,干干净净干事,有了这样的阳光心态,那么廉洁从政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八】

最近,认真学习了《廉政准则》文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每个工作岗位的重要意义,作为一名教师,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

一、是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廉政准则》约束的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内容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一言以蔽之,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 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规范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违规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 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 真我,方有着落。”每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 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立足于本职工作

联系到本身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组织工作调研与信息工作,及时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积极为部机关履行好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打基础、聚人才职能作用出谋划策,更好服务和服从于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首先,坚持党性锻炼,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进一步牢固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维护组工职业尊严,保持良好的组工形象。要掌握时代脉搏,弘扬时代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时时刻刻都以法规、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忠实履行职能。

其次,必须加强学习,提高业务工作水平。认真学习和领会新时期中央有关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决定精神,以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精神,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为做好组织工作的信息调研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同时,要充分珍惜MPA学习的机会,加强公共管理前沿理论的学习,掌握更多更新的公共管理知识,开拓视野,完善知识机构,并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再次,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要切实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加强自我宣传教育,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树立严肃纪律,依法行政的观念,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的发生。当前,要加强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和掌握,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并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自我约束。

最后,坚持廉洁奉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组工干部是管干部的干部,管党员的党员,在党员干部中应该起模范带头作用。这就要组工干部在工作中必须保持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形象,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遵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思想上筑起一道牢固的防污染和拒腐蚀的壁垒,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和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九】

良好的品德和情操是为人之根本,从政之要义。领导干部必须重视道德修养,品质历练。若不修官德,为官不廉,不仅不能充分发挥廉洁风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和导向作用,而且还会削弱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因此,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有必要强调常修为政之德。领导干部能否自觉加强廉洁理论学习,遵从《廉政准则》要求,必须解决好认识问题。只有加强廉洁理论学习,充分认识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强化廉洁从政意识,才能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学习上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到真学真懂、精学细研和学以致用。更要做到学与思结合、知与行相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统一,使《廉政准则》进入思想、进入工作、进入生活、进入从政行为和个人日常的一切言行举止中。通过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的培育,树立党员干部正确的人生信仰和执政理念,进而内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准绳,自觉进行廉政行为的实践。既注重思想上廉洁,更重视能力上廉洁奉公,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在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能力,真正实现学有所思、学有所用、学有所获。养成奉公为德、谋私为耻、清廉为荣、利已为羞的从政风气。

【十】

党组织肩负着对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担,更无可避免地担负着教育和引导干部的职责。而这种责任和义务的体现,就是创造条件让每一个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才干、奉献社会。因此,更深层次来看,《廉政准则》也是呵护干部成长、家庭幸福的一份关爱。

《廉政准则》详细列举了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接待活动中的违规问题”、“公费开支和公车使用事项”、“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相关准则”,以及涉及领导干部和政府形象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问题”等等,这与以往较宽泛和原则性过强的规定是有区别的,它不仅涉及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也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要求不可谓不严、规范不可谓不细。如此明确而细致的标准,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有了更严格的行为标尺和参照系,体现出严格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心。而《廉政准则》的颁布与实施,也标志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已从过去较宽泛性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

党组织肩负着对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担,更无可避免地担负着教育和引导干部的职责。而这种责任和义务的体现,就是创造条件让每一个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才干、奉献社会。因此,更深层次来看,《廉政准则》也是呵护干部成长、家庭幸福的一份关爱。

【十一】

不仅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的“紧箍咒”,更是“安全网”。一方面,《廉政准则》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紧箍咒”,目的是为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近几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准则的行为屡屡发生,在某些地区和领域甚至呈愈发愈烈之势。其他的不说,就说说x年我国在新一轮声势浩大的反腐风暴中,有16位省部级高官先后“落马”,这些高官在一年内先后“落马”,足以说明我们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没有遵守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走上了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道路,这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以前“试行”的《廉政准则》毕竟不是正式的准则,缺乏刚性;去掉“试行”二字使之“转正”,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我们有理由相信,它“转正”后,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了“紧箍咒”,只要一道道“咒语”不断念下去,必然会产生威慑、警示作用,从而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达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目的。

另一方面,给党员领导干部系上了一道道“安全网”。《廉政准则》共有52个“不准”,犹如52根带电的“高压线”,《廉政准则》就好像是增压器,可以说“危险”与“安全”同在。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网”。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十二】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对《准则》内容,要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要把《准则》中规定的要求弄清、记牢,全面把握《准则》的要求。一是保证学习时间,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二是保证学习质量,达到学习要求,做到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其次,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和单位实际结合,要在学习中对照检查“八项禁止”和“52个不准”在单位中执行的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的要主动及时纠正;二是要把落实《准则》与建立健全制度结合,从源头上加强治理。要对照准则规定,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梳理、修订,对不符合准则规定的要及时按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三是要和当前工作落实结合,严格按上级要求,进一步落实有关各项工作规范、程序和各项廉政监督措施,确保廉洁目标实现。对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批评、追究,及时纠正,切实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落到实处,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向一个新水平。

最后,严于律己,争作廉政表率。对照规定,严格自查,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要认真分析查找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相关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

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也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项规定。要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

【十三】

《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对于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从而自觉遵守《廉政准则》。

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总之,通过学习,认为《廉政准则》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一场及时雨,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

【十四】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来谈谈个人学习《廉政准则》的几点体会。

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次,要密切联系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廉政文化建设的丰富资源。离开了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就失去了根基和土壤。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这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之所在。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必须要在满足群众意愿上下功夫。要牢记并坚持“两个务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切实的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本质所在,也是以人为本的核心。维护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密切联系群众,不在于要做多少轰轰烈烈的事情,而在于心里要时刻装着群众。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敬业精神,职为民守、责为民尽、利为民谋、益为民求、业为民兴、绩为民创,以民忧而忧,以民乐而乐。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诚心诚意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真诚踏实的办事作风,拉近与群众间的距离,消除与群众间的隔阂。

最后,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决定的因素。领导干部,应该做出表率。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处处有成效。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清清白白做官。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安得下心,守得住身,既管好自己,也管好家人和部属,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慎微,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成为广大党员面前的一面旗帜。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中央对广大领导干部从政的新要求,是为了我们国家的繁荣发展,是为了我们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是为了我们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更直接的是为保护我们广大领导干部不出错、不犯事、扎实从政、干净做人。

【十五】

《廉政准则》,党内法规。开卷品读,如饮薄荷之茶,清心明目;如闻警钟之鸣,知行知止。掩卷沉思,种种形象跃然而出,如尺,如镜,如秤,如经文……

《廉政准则》像一部“经文”。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经文。《准则》对廉洁从政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和禁止性要求,明确规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什么是廉洁从政。字字句句,诲语敦敦,和风细雨,细致入微。党员干部经常诵读,廉洁从政理念将铭记于心,自身免疫力会不断增强;能抵制形形色色的诱惑,能规范点点滴滴的行为;能起到关口前移、防患未然的作用。铭记准则,入脑入心,定能“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官、踏踏实实做事”。

《廉政准则》像一面“镜子”。作为“镜子”,《廉政准则》能够帮助党员干部分清是非,规范行为。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照一照《廉政准则》这面镜子,看看自己的从政行为,哪里有污点,就擦掉污点;哪里有缺点,就改正缺点;哪里有问题,就解决问题。坚决不做那些“禁止”和“不准”的事。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那么,以准则为镜,可以正行为、促廉洁。

《廉政准则》像一杆“秤”。“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就是秤杆上的星,秤砣就是人民。只要称一称,就知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分量有多重,内容有多真,是否有公心和良心。正如《宰相刘罗锅》的主题歌所唱,“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秤杆子挑江山……”所以,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从政,就要学习《廉政准则》,牢记《廉政准则》,执行《廉政准则》,只有这样,心中才能拥有一杆“良心秤”。

总之,《廉政准则》作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法则,从规范“从政小节”、“生活小事”入手,严格要求,防微杜渐,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爱护和保护干部。品读《廉政准则》,感受细微关爱。党员领导干部当提高认识,珍惜组织对自己的“关爱”,切实提高贯彻《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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