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快手”“微信”等各类自媒体软件的出现,吸引着广大网友参与互动,人人都可以发表言论、拍照片、拍视频分享自己的所感所想。但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

5月24日,同仁县交通警察大队向我局城北派出所报警称:某人在“同仁不文明行为举报群”中,对交警的执法不满,认为交警执法不公,在此群中恶意诋毁交警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接到报警后,我局立即组织督察民警和派出所警力联合对此事件展开调查工作。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并将“同仁不文明行为举报群”发布不实言论、视频的郝某、王某、辛某、辛某某四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督察民警对此事件中涉及的交警进行询问,并且通过调取监控视频查实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不存在执法不公行为。

经调查询问,郝某、王某二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我局城北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相关规定,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依法给予郝某、王某行政罚款处罚,给予辛某和辛某某口头警告,对"同仁不文明行为举报群"群主进行了约谈。以上人员已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同仁不文明举报群”中对同仁县交警大队及涉事交警作出道歉。

督察民警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对此案件进行了澄清,把"民警维权"工作做到实处。在此我们告诫广大网友,网络虽然是开放和自由的,但也是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谨言慎行;恶意诋毁警察形象,传播不实言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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