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即可通过所属单位或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向受理平台进行申报。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1600元。优秀人才租房补贴实行“先租后补”,每年集中办理一次。

本次补贴为2019年1月-12月期间因租房产生的费用支出,每人享受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


申报时间

2020年5月25日—6月26日



申请条件

哪些单位可以申请?

1.所在企业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良好,且为长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2.入驻本区的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并获得投融资支持、发展前景较好的创业企业或创业项目。

3.为创新创业企业和人才提供科技、人才、金融等服务的本区中介服务机构,且具备良好的服务绩效。

4.高新技术企业及其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

5.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

6.民营企业地区总部及其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

7.市级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所在单位。

8.教育、卫生、文化、科研院所等领域重点单位。

9.符合本市“五个中心”及“四大品牌”建设的重点机构等。

哪些人才可以申请?

上述单位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

1.与企业依法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创业项目需与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签订服务协议;

2.本人在本市无住房,或在本市虽有住房但居住地位于本市郊区;

3.同一申请对象历年累计享受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申报流程

人才向单位提出申请:

个人根据实际需求,向所在单位、众创空间或创业孵化基地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租房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

4.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5.告知承诺书;

6.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单位择优推荐:

单位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申报对象,以“户管地”优先、注册地兜底的原则向12个受理平台提出申请。

单位申报材料包括:

《长宁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单位申请表》、《长宁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申请人信息汇总表》可在“长宁虹桥人才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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