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经侦大队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抓获涉嫌泄露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的贾,涉案金额高达1000万元。
2016年5月,“老干妈”工作人员发现,当地另一家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的一种产品与老干妈品牌的同类产品高度相似。此事引起了老干妈公司的警惕,公司相关人员认为此现象很可能泄露重大商业秘密。
2016年11月8日,老干妈公司向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经侦大队举报,怀疑公司重大商业秘密被盗。
商业机密被盗的老干妈的秘方是什么
南明经侦大队接到报告后,非常重视。调查人员从市场上购买了另一个品牌的涉嫌窃取老干妈商业秘密的类似产品,并将其送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表明,该产品含有“老干妈”同类产品生产工艺中不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信息。
经调查,涉嫌窃取这类技术的企业从未涉足这一领域,也没有这样的R&D能力。老干妈公司从未将此类产品的制造技术转让给任何企业或个人。所以可以认定是有人非法泄露和使用老干妈公司的商业秘密。
鉴于案件的紧迫性,南明经侦大队逐一向分局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分局领导听到消息后,立即指示经侦大队成立专案组,组织精干力量,多措并举,认真调查,尽快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和下落。
经过多方了解和认真调查,调查人员最终将注意力锁定在老干妈公司前员工贾身上。2003年至2015年4月,贾在老干妈公司质量部担任技术员、工程师,掌握老干妈公司专有技术、生产工艺等核心机密信息。2015年11月,贾以假名在当地另一家食品加工企业工作,从事质量技术管理相关工作。
在涉嫌商业秘密泄露的案件中,大量证据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存在,证据一般是随身携带的。围绕这一线索,调查人员展开调查,搜查并扣押了贾的便携式硬盘和电子证据资料,在他的台式电脑中发现了大量与老干妈商业秘密有关的内部资料,也证实了调查人员的判断。
在任职期间,贾与老干妈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规定贾在工作期间和离职后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从事类似业务和直接竞争的经营活动。
自2015年11月起,贾利用其在老干妈公司掌握和了解的商业秘密,在另一家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经营,进行生产,企图逃避法律的约束和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掌握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已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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