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点评你说我点赞过多,那这‘过多’标准是如何界定的?”日前,一桩“顶级会员”诉大众点评网侵权案二审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一方是坚称“我喜欢我就赞”“残疾网民有的是时间点赞”的用户,另一方是拿出精准数据证明用户最极端时0.75秒点一个赞,并对用户作出扣分、禁言、降等的平台。那么,点赞这一行为到底有无规制方法?法院又该如何界定?

“2019年9月25日至10月9日,上诉人日均点赞2万次,最高记录为单日2.4万赞;10月20日至11月6日,日均点赞2-3万次,最高记录为单日3.7万赞……”

庭上,面对被上诉人大众点评网源源不断的详实举证,法官示意其以书面提交的证据为准。但“大量单个点赞用时低于1秒,例如一小时点赞4888个,平均0.75秒一个赞”的举证,还是让人印象深刻。

对此,大众点评表示上诉人的上述行为“极端异常”。“完全不符合正常人的行为,我们怀疑他是使用电脑插件实现的点赞数量,而非在阅读思考后对内容的认可。”大众点评还表示,如果放纵此类行为,必然会影响消费者对网站数据真实性的判断。

而上诉人毕某则表示:“我是一个残疾网民,正常行走时间不能超过20分钟,每天大量时间非躺即坐,上网点赞是我的主要社交活动。况且对于点赞行为,我认为只要我喜欢,我就能点赞,怎么点都行。平台也没对此作出限制,更没有证据说我买粉和使用第三方软件。”

“既然上诉人这么说,那我们反而认为,他很多不足1秒内的点赞行为,都难以体现他有‘喜欢’这一思维过程。”在法庭辩论环节,大众点评方面抓住毕某的言论反击道。

上诉人和其代理人则反戈一击:“但我们认为,平台的管理标准是模糊的,让我们不知道自己到底触犯了何种规则。你倒是说明白,多少点赞构成异常?什么时候点赞、怎么点赞才行?平台规则可都没写明白啊。”

法庭也同时关注到上诉人提出的这一问题,并对大众点评网发出提问。对此网站方面表示,网站判断毕某异常点赞,是以系统检测结合人工判断。“最极端情况下,他单日点赞占了平台总数的8成以上”“我们是应用社会公众认知作出的处罚,但没有具体标准,技术上也无法证明他到底使用了哪种工具。”网站坦诚,同时强调:“我们依据诚信公约对毕某作出了处罚,他的点赞行为扰乱了平台秩序。”

据本案一审信息显示,上诉人毕某是大众点评平台“顶级会员”。因点赞数异常过高或者单个点赞用时过短的情形,被大众点评平台于2019年11月采取三级处罚,处罚措施包括:禁发点评等内容90天、扣除现有贡献值50%、撤销VIP、论坛公示等。

毕某被大众点评采取三级处罚措施

但毕某认为,该处罚无任何事实依据,大众点评平台也未能提供判断标准,论坛公示对其处罚,侵犯了其财产权和名誉权;贡献值属于虚拟财产,大众点评平台扣除其贡献值并且限制期间不能再获得贡献值,侵害其财产权。因此,毕某诉至法院,要求大众点评平台撤销处罚、赔礼道歉、支付赔偿金2.5万元等。在二审中,上诉人还表示希望大众点评返还他相应贡献值,确保其可顺利抢到“霸王餐”、团购券等顶级会员权益。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毕某的系争点赞行为不符合一般点赞行为的行为特点,也无法实现真实的点赞功能,所以该行为确属会扰乱平台正常秩序的行为。因此,大众点评平台依据约定对毕某的上述行为采取处罚,并不属于侵权行为,毕某据此主张大众点评平台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缺乏事实依据。一审法院遂驳回了毕某的所有诉讼请求。

毕某不服,上诉至上海一中院。经本案二审开庭,未当庭作出判决,基于双方都表达了调解意愿,合议庭表示会于庭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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