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中共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原书记、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书记文国栋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文国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文国栋,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文国栋利用担任中共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常委、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中共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书记,中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 文国栋被公诉 追究其刑事责任》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 文国栋被公诉 追究其刑事责任》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8555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