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现场解答法律问题现代快报/ZAKER南京见习记者刘耀社

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一件很悲哀的事,但是女儿刚过世,女婿就要分财产;本来家里已经同意分财产,但是弟弟又要了一份...6月18日上午,与律师的线下咨询会非常热闹,财产问题成为咨询热点。带着问题来到现场的市民得到了律师的专业解答。

母亲哭了:女儿留下的财产怎么分

一位心碎的母亲来到“请律师”活动咨询律师:“女儿刚在本月初去世,为了不让我担心,她甚至没有告诉我她生病住院了。现在人家刚去世,女婿找我要房子。我是来问这个房子应该怎么依法分割的。”

2011年,李女士的女儿嫁给了刚刚离婚的王。李女士说,女儿婚前有房,嫁给王后卖掉了。他们用这笔钱买了一栋新房子。王一分钱都没交。几周前,李女士通过别人了解到,女儿长期住院,病情不容乐观。李女士赶到医院陪她。她不明白为什么女婿要隐瞒女儿的病情。李女士一直在哭。“现在她刚走,女婿要来要房子。我就想问问律师:这个房子应该怎么分?”

江苏中山明静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厚虎安慰李女士说,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此前买的房子是李女士的女儿一个人支付的,那么仍然算做女儿的个人财产。至于遗产的分割,在无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权平均分割,即李女士、她的丈夫王和上小学的孙子各得25%。

财产已经转让。我能再要一份吗

6月18日上午,60多岁的陈夫妇来到“请律师”活动现场。陈先生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他的父亲两年前去世了,他80岁的母亲仍然健在。困扰陈夫妇的是一处位于广州路的房产。原来,这个房产是陈先生的老父亲留下的。虽然面积只有80平米左右,但由于是双校区,目前的市场价格已经达到500多万元。

前几年,父亲在世时,将名下另一处房产转让给陈先生的弟弟,但位于广州路的房产并未明确分割。老父去世后,家里商量老母和三个孩子平分房子,房子过户给陈先生,陈先生给弟弟妹妹和老母交了40多万,家里也签了协议。根据协议,陈先生把钱交给弟弟妹妹,老母亲提出和陈先生夫妇住在一起,所以陈先生不用交40多万。之后陈先生把房子转让给儿子。本来陈夫妇以为不会有争执。

前段时间弟弟突然在我妈名下提出“我有一份”40多万,于是和陈先生吵了一架,在派出所闹事。派出所知道事情经过后,向陈先生的弟弟指出,老母亲名下的财产是老母亲自由支配的,目前不存在继承问题。

对此,江苏中山明静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厚虎表示,大家当初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陈先生按照承诺履行了协议。目前房产在陈先生儿子名下,房产与陈先生弟弟无关。至于陈先生弟弟提到的老母亲40多万,完全取决于老母亲自己的意愿,陈先生弟弟无权主张。

离婚了但是财产分割遇到困难怎么办?

上午11点,刘阿姨赶去活动现场,却来咨询朋友。刘阿姨说,她有一个好朋友,赵女士,多年前和兰州结婚生子。

看到孩子大了,赵女士因为感情问题同意和丈夫离婚。双方同意共同财产一人二分,子女由赵女士抚养,男方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离婚后,赵女士带着孩子回到南京。但是,虽然双方约定财产由一人一半所有,但实际上房子一直是前夫所占。“他们离婚很多年了。房产协议虽然分了,但实际上她住不了房子,拿不到钱。男方不给钱,不同意卖房。想问问现在怎么办?”

对此,江苏中山明静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厚虎表示,由于双方已同意离婚,并约定财产一人一半,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赵女士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对方拒绝履行的,可以请求法院司法拍卖该房屋,拍卖所得应当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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