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民俗文化

南京富二代杀妻后再伤人 法院或对其执行死刑

【南京富二代杀了老婆然后伤害朝廷或者处死】很多人可能还记得季兴鹏这个名字。是的,他就是四年前震惊南京的“西递国际杀妻案”的罪犯。一名牛子记者被独家告知,他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现在他极有可能被缓期执行,改为死刑立即执行。原因是,他在监狱期间,暴力伤害了其他囚犯五次,造成两次轻伤。第一次轻伤发生在缓刑期间,而在对轻伤进行司法调查期间,他再次伤害了其他囚犯,造成轻伤。对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季兴鹏“不堪改造”,于今年11月下旬以扰乱监管秩序罪判处季兴鹏有期徒刑三年。目前冀兴鹏已上诉,判决尚未生效。判决一经生效,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撤销缓刑,执行季兴鹏。

案例审查

听信谣言砍杀妻子

2012年5月8日,被告冀兴鹏与被害人辛欣登记结婚。结婚三个月后,季兴鹏怀疑欣欣和别人有暧昧关系,两人发生矛盾,多次争吵。2013年4月24日晚,纪兴鹏在和朋友喝酒的时候,听到了欣欣和别人暧昧的传闻。第二天早上6点左右,纪兴鹏喝完酒回到家,和欣欣就朋友说的话发生了争执。争执中,季兴鹏用菜刀和水果刀对欣欣的头部、胸部和背部、四肢等部位进行了数十次砍伤和刺伤,导致欣欣当场死亡。季兴鹏被害期间,父亲拨打110报警,随后警察在他住处将其逮捕。

当年,季兴鹏案的相关报道。

案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2014年4月18日,季兴鹏被判故意杀人罪。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季兴鹏的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以讨论犯罪罪判处死刑。但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所致,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不能立即执行。最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季兴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限制减刑。2014年8月30日,江苏省高级法院裁定批准上述刑事判决。2014年9月15日,二审裁定送达被告人季兴鹏,2014年9月25日,季兴鹏被释放至监狱服刑。

季兴鹏当庭

限制减刑只能在50岁左右出狱

所谓“限制减刑”,是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中新增的内容,具体内容放在《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根据这一条款,有三种限制减刑的主体:

一、被判处死缓的累犯;

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使用危险物品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三、有组织暴力犯罪,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具体执行中,缓刑考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二十五年,缓刑考验期满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二十年。

这一规定表明,减刑有限的罪犯仍可以减刑,但必须保证最低刑期。据此,如果一个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有限期减刑,则在判决生效后至少要被判处22年。此外,与没有有限减刑的刑事案件不同,判决生效前的拘留时间不能被判刑抵消。季兴鹏,1989年8月出生,无论在监狱里多努力,最早也要到2036年将近50岁才会出狱。当然,罪犯可以减刑的前提是,在死缓两年考验期内,不得故意犯罪;否则将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立即执行。

2014年4月,《扬子晚报》刊登了季兴鹏一案。

法院判决是基于“谨慎杀人,少杀”的精神

季兴鹏故意杀人案宣判后,江苏三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减刑是一个动态的罪刑适应过程,是根据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确定减轻其人身危险性,并相应缩短刑罚执行时间的过程。

但对犯人人身危险性是否降低的判定是一个非常主观的范畴,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会对结果产生很大影响。因此,为了限制这种自由裁量权,防止一些个人危险极大的人不宜过早投入社会,制定了这样的“红线”。

“过去也有类似的案例。一些犯了恶性案件的犯人刚放出来没几天,就犯了极其严重的罪,限制减刑条款的制定,就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杨冬说。

但被害人辛欣的家属无法接受死缓限减刑的结果。他们认为季兴鹏的行为太恶劣,应该判死刑立即执行。但在总结了我国长期司法实践的经验后,越来越强调对人权的保护和对生命的尊重,慎之又慎已成为死刑适用中的主流观点,尤其是在婚姻家庭恋爱等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中。

所以,情归情,法归法。受害者家属的感情虽然可以理解,但司法判决有自己的标准,不是任何个人的意志所能转移的,欣欣家属的意愿也没有实现。

试用期内打人四次,造成轻伤

出人意料的是,法律给了季兴鹏一线学生的机会,他却一点都不珍惜。服刑一年后,他又开始实施强奸。根据法院判决,2015年4月28日晚,冀兴鹏与同监一室犯人马因电视音量问题发生口角,被劝开。

当天21点左右,季兴鹏一边在床上看书,一边把一杯刚泡好的牛奶倒在马脸上,对着马的头和脸打了一拳,把马从床上拖到地上继续殴打。之后季兴鹏被其他服刑人员拉走,被禁闭15天,基础分19分。

马告诉办案机构,“季兴鹏很孤独,不能容忍别人的意见,容易走极端,做任何事都是为了达到目的而不顾后果。”同监室的石某也作证说,当时看见纪兴鹏在马床边生气,说:“妈的,你声音可以低一点。”马拿着遥控器把声音关小,说:“声音太大,我可以关小,你他妈不能骂人。”

此后,直至2016年5月,季兴鹏曾三次暴力殴打其他犯人。

2016年2月2日,季兴鹏率先殴打软组织挫伤犯人肖某某,被扣基本分1.5分。

2016年5月11日,季兴鹏同监室的犯人集中吃饭时,因为坐在餐桌对面的余某某将餐盘移到了自己手里而不满。餐桌被掀翻时,他用脚踢了一下余某某的腹部,导致余某某坐到了床上。“季兴鹏不讲理,霸道。”于某某评论他对纪兴鹏的印象。

2016年5月12日晚,季兴鹏在监区洗手间时,对旁边的犯人高某某将水泼在衣服上,用拳头和膝盖多次击打高某某的头部和面部,造成高某某左鼻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鼻子和背部的伤口造成轻伤表示不满。

司法调查期间再次打人造成轻伤

如果前三次殴打的后果没有那么严重,那么2016年5月12日这一次殴打的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被殴打的高某某的伤势构成轻伤。更有甚者,根据省高院批准死刑缓期执行的日期,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纪兴鹏还在死刑缓期执行的考验期两年。如上所述,在死缓两年试用期内故意犯罪的,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立即执行。

为慎重起见,2016年6月28日,办案机关对季兴鹏进行了精神状态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季兴鹏无精神疾病,犯罪时负全部刑事责任。随后,对季兴鹏的司法诉讼立即启动,并以扰乱监管秩序罪对其进行了追究。

2016年12月29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季兴鹏违反监管秩序,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引人注目的是,2017年6月9日,在南京公诉期间,季兴鹏又出事了。

同一天,由于季兴鹏连续三次未经许可离开管制区开放水域,管制岗负责人丁某劝阻并警告季兴鹏。当天11时许,季兴鹏在第12监区开水间的保温桶里舀了四勺热水,直向蹲在贮食室门口的罪犯丁某扔去,冲上前去拳打脚踢丁某,后来被周围的罪犯打开控制。

据监狱医院诊断,丁头部、颈部、上下肢部分部位被开水烫伤。2017年6月23日,办案机关参照监控录像在某监狱进行了调查实验。实验结果表明,吉兴鹏伤害丁的热水温度约为78.5℃,水量约为5400毫升。

经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丁的伤情属于轻伤二级。犯人赵某某作证说,事发后,大家都没有安全感。“季兴鹏的想法和别人不一样。比较极端。如果某件事不尽如人意,那就是‘在做’,很难沟通。”因此,2017年9月13日,南京检方追加起诉决定,以扰乱监管秩序罪起诉被告人季兴鹏。

监狱部门认为其行为“多年罕见”。

在法庭上,某监狱出具的《关于罪犯季兴鹏监狱服刑改造的解释和处理意见》证明,某监狱认为罪犯季兴鹏作为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在死缓考验期间不能认罪悔罪。服从监狱规定,无视监狱和警察教育,使用暴力手段殴打其他罪犯4次,造成一名罪犯轻伤。他的行为在监狱里多年罕见,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在本案中,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季兴鹏在改判期间多次殴打其他被监管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情节严重,应当以破坏监管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季兴鹏在死刑缓期执行缓刑考验期限内,故意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罚。

被告冀兴鹏辩称,打马、高某某、丁某某是对的,没有打肖某某、于某某;马等人挨打的时候,已经被关起来了,不应该再起诉了。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季兴鹏殴打其他罪犯,监狱有权依法将其禁闭。但季兴鹏多次殴打其他被监管人员,造成轻伤,检方指控其犯罪,不属于重复处罚。季兴鹏的辩护人提出指控季兴鹏殴打肖某某和于某某的证据不足;季兴鹏打丁是有原因的。经法院审查,上述意见均被驳回。

一旦判决生效,将上报最高法院执行

季兴鹏的辩护人也认为季兴鹏的行为并不恶劣。但法院认为,被告人季兴鹏用菜刀、水果刀对其进行十次刀割刺致死,是极其严重的犯罪,本应判处死刑。鉴于是婚姻家庭纠纷造成的,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

但在缓期二年执行死刑期间,季兴鹏暴力殴打其他犯人四次,造成一名犯人轻伤。在被检察院以涉嫌破坏监管秩序起诉后,他仍不悔改,故意烫伤、殴打一名犯人,造成他人轻伤,足以说明他抗拒改造,对改造忍无可忍,显然是一桩恶劣案件。

最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季兴鹏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四次殴打其他被监管人,造成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扰乱监管秩序罪,情节恶劣。被告人季兴鹏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再次故意伤害其他被监管人,造成一人轻伤,应一并处罚。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季兴鹏破坏监管秩序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被告人被认定有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被告人季兴鹏以扰乱监管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生效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被告人季兴鹏应予执行。

链接:普通缓刑案件与死缓的区别

第一,应用前提不同。适用缓刑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罪犯被判处死刑为条件。

第二,执法方式不同。被判处缓刑的罪犯,不拘留,由公安机关检查,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监禁,劳动改造。

第三,考期不同。缓刑的试用期必须根据刑期的种类和期限来确定。句子的种类和句子的不同,决定了它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是固定的,法定期限为2年。

第四,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是:不执行原判,或者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对待前罪后罪的处罚,或者收监执行原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是:缓刑期满,根据罪犯的表现,减刑或者执行死刑。在缓刑期间,也可能因为罪犯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1.《南京富二代杀妻后再伤人 法院或对其执行死刑》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南京富二代杀妻后再伤人 法院或对其执行死刑》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1036530.html

上一篇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什么产生 监察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下一篇

原筑壹号房价 没买房的恭喜了!国家出手了!超一半的二手房持续下跌,杭州楼市凉了?

保姆纵火案判死刑 杭州保姆纵火案案情回顾

保姆纵火案判死刑 杭州保姆纵火案案情回顾

2018年2月9日9时3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莫欢静纵火盗窃案,以纵火罪判处被告人莫欢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

广州村霸垄断工程 54名“涉黑”被告人一审判刑2年至20年

10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对刘永天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一审判决。本案被告54人,辩护律师74人,被告和辩护律师人数均创下广州两级法院审理“涉黑”案件的新纪录。法院一审判处刘永田等2名被告人有期...

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宣判 裁定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据中国之声报道,去年6月22日凌晨,杭州蓝钱江社区发生火灾,造成4名母亲和儿童死亡,保姆莫欢静被锁定为纵火嫌疑人。昨日下午3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裁定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下午3时许,浙江省高...

拒绝离婚家暴男杀妻被判死刑 真相到底是怎样的?

拒绝离婚家暴男杀妻被判死刑 真相到底是怎样的?

女方被家暴起诉离婚,被丈夫杀害#妻子长期遭受家暴,两次提出离婚,但第二次离婚诉讼提出后不久,被丈夫杀害。拒绝离婚,家暴,杀害妻子,判处死刑7月2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其丈夫魏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

海南黑老大黄鸿发被执行死刑 过程真相详细揭秘!

新华社海口7月30日电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执行命令,于7月30日对海南昌江第一罪犯黄宏发执行死刑。法院认定,20世纪80年代末,被告人黄宏发及其兄弟黄、、黄宏波,在父亲黄的带领下,在昌江县进行了战斗...

上海杀妻藏尸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真相原来是这样!

  • 上海杀妻藏尸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真相原来是这样!
  • 上海杀妻藏尸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真相原来是这样!
  • 上海杀妻藏尸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真相原来是这样!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杭州保姆纵火案嫌犯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杭州保姆纵火案嫌犯死刑

杭州保姆纵火嫌疑人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今天上午,罪犯莫欢静被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出人员现场监督。 北京时间2017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浙江省杭州市蓝钱江小区2号楼1单元1802室发生一起纵火案。该事件导致四...

兰州杀医案被告人一审获死刑 登上网络热搜了!

兰州杀医案被告人一审获死刑 登上网络热搜了!

据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6月5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某某故意杀人案进行远程视频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法院查明,2016年12月15日,被告人杨某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