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潘金莲

潘金莲因《水浒》已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到《金瓶梅》里,她更跃为“女一号”。按书中所写,她是所有女子中生的最美,也最擅风月的一个。《金瓶梅》这个书名,一说是“金色的瓶子里插着梅花”的意思,一说是由该书头三号女角(潘金莲、李瓶儿、庞春梅)的名字各取一字组成,显然后一说更为通顺。《水浒》里的潘金莲形象还比较单薄,《金瓶梅》里的潘金莲却是一个极其丰满、极其鲜活的艺术形象了。

在《金瓶梅》中,前面的部分与《水浒传》大体类似。潘金莲生于一个贫困的裁缝家庭,早年丧父,九岁卖入豪门充当家伎,后又被转卖到土财主张大户家中,被“收用”后又由于财主婆不容,被张大户下嫁给了矮丑的武植。

而她追求从天而降的壮伟男子武松未果,于是转而投入富有而英俊的西门庆怀抱。

与《水浒传》不同的是,在王婆的教唆下,她鸩杀亲夫后被西门庆娶为五房,开始了在西门庆家中与其他女人争宠的“战斗”生涯。

不仅如此,她还私通仆人,勾引西门庆的女婿陈经济……由于在封建社会里,作为家长的男子之所以妻妾成群,首位的原因便是传宗接代。

因此,当潘金莲自己养不出孩子时,她对西门庆别的妻妾的嫉恨更成倍地蹿升;当李瓶儿竟生下了官哥儿之后,如何害死这个“眼中钉”便成为她的“当务之急”;官哥儿终于被她唬得受惊并生病死掉后,她拍手称快,但新一轮的争宠之战又掀起了硝烟……潘金莲的淫荡、狠毒、变态乃至于颠狂,令我们在惊诧之余,也对潘金莲的形象给出了最彻底和最后的定性。

那么,历史上的潘金莲和武大郎又是怎样的呢?真有其人么?还是完全是虚构的艺术形象?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据考证:大郎武植,系在山东清河县武家那村人。他自幼崇文尚武,才力超群,少年得志中了进士,在山东阳谷做了知县。资助过武大郎的一位同窗好友因怀才不遇,家境日渐贫寒。于是,千里迢迢来投武大郎欲谋一官半职,摆脱困境。

开始,他受到盛情款待,可过了半年也没听其提及做官之事,他便认为“武大郎乃真忘恩负义之辈”,一气之下,不辞而别。

在回家路上,他编写了许多谩骂讽刺武大郎的小故事、歇后语,见村贴村,逢店贴店,村村说唱,乡乡张贴,谣言惑众,极尽对武植恶意中伤污辱影诋毁之能事。

另外,曾被武植治罪过的乡里恶少西门庆的助纣为虐,同流合污,于是沿途传遍了有关武大郎的粗俗之词,武清官的形象被毁于一旦。

谁知,待他回到家中,武大郎早已派人送来了银钱,帮他修房盖屋,置买良田。

这时,他才发现武大郎决非知恩不报,而是不搞以权谋私。

他发疯似地返回去撕自己贴的纸条,但悔之晚矣,它们就像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

加上一些文人墨客借题发挥,因而谬种一传再传。

关于潘金莲的奸邪淫荡,《水浒传》中颇费了一番笔墨,是这部粗犷之作中少见的精致纤微处,如:妇人道:“那等人伏侍叔叔,怎地管得到,何不搬来一家里住?早晚要些汤水吃时,奴家亲自安排与叔叔吃,不强似这伙腌脏人。叔叔便吃口清汤,也放心得下。”“叔叔青春多少?”“叔叔今番从哪里来?”那妇人拿起酒来道:“叔叔休怪,没甚管待,清酒一杯。”那妇人笑容可掬,满口儿叫:“叔叔,怎地鱼和肉也不吃一块?”拣好的递将过来。笑语盈盈,殷殷相问,潘金莲之绮思荡漾,妖娆作态,口角含春,如在目前,一声声“叔叔”甜腻腻的娇唤,也如在耳畔。潘金莲看了武松这表人物,自心里寻思道:“武松与他是嫡亲一母兄弟,他又生的这般长大。我嫁得这等一个,也不枉了为人一世。你看我那三寸丁谷树皮,三分像人,七分似鬼。我直恁地晦气!据着武松,大虫也吃他打了,他必然好气力。说他又未曾婚娶,何不叫他搬来我家住?不想这段因缘却在这里。”潘金莲有了这样的想法,无非是说明了这样一些问题:她认为如果嫁给武松这样相貌堂堂且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的男人,也就不枉来这世上走一遭,这是一个非常正常的想法。对于女人来说,尤其是那个时代的女人来说,婚姻与情感的满意度,是她们对自己生活是否满意,人生是否幸福的最重要甚至唯一的尺度。因此,潘金莲守着武大郎,她一直有着枉为一世的遗憾。有了这样巨大的失落感,一味要求她安分守己,逆来顺受,对她而言,也是不公正的。带着这样巨大的遗憾和不满,她一定会不安于现状,只要有机会,她就会潇洒走一回。看到武松,她马上就动了心,甚至忘记了伦理,这是她迫不及待心理的明显表现。

潘金莲是个出色的美女。俗话说:“女追男隔层纱”,一个美女频频发动攻势,对凡夫俗子来说大概是把持不住的,但武松却当真是视若等闲。潘金莲的每轮攻势问题以失败而告终,《水浒传》里叙述得十分出色。如此细致入微的叙述,当然不是无谓之笔。和《水浒传》中描写的其他荡妇形象阎婆惜、潘巧云一样,潘金莲也只是英雄好汉的反衬。如此这般地写潘金莲,其目的还是为突出武松的高大的形象。

人物形象是作家在现实的基础上经过合理的虚构加工出来的,一定程度上既带有作家所处时代的道德烙印,又能反映出作家本人的好恶。因此可以说,潘金莲之为“荡妇淫妇”,是施耐庵以自己认同的道德标准标刻出来的。由此,潘金莲就被他写成了淫妇与坏女人的代名词,成了一个奸邪淫荡的符号。

潘金莲是武大郎的妻子,是《水浒传》中一个受尽侮辱和误解的女人,出场时20岁,刚刚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被害时年仅23岁,在生命之花开到最美好的时候就凋谢了。她的法定男人武大是个懦弱依本分的人,相貌也着实有点困难,潘金莲过门之后,也就意味着一朵鲜花正式插在牛粪上。从她的经历上来看,她的一生是屈辱的一生,是被践踏的一生,是勇于追求爱情的一生,也是最可怜、最无故的受害者,从一个任人驱使的丫鬟;遭遇了垂涎三尺的老财主张大户,被当作猪狗一样送给了武大郎;遇到了她的梦中情人—武松,我们可以认为是她的初恋,却遭到残酷拒绝打击;23岁的潘金莲邂逅西门庆,这是一次致命邂逅,无异于飞蛾扑火,只是瞬间的光亮而已。

潘金莲短暂的一生遭遇到了张大户、武大郎、武松、西门庆四个男人,但潘金莲的心中或许只有一个男人,那就是武松。当潘金莲遇到武松,当西门庆遇到潘金莲,潘金莲在爱与被爱之间迷失了自己,葬送了自己,是谁害了潘金莲?是张大户?是因为他对潘金莲的侮辱践踏;还是西门庆?是他对潘金莲的刻意勾引;还是王婆?为财驱使,主动为西门庆牵线搭桥,给潘金莲设下圈套;还是武松?由于他对潘金莲一番真情的粗暴打击,还是潘金莲自己没有把握住自己,稀里糊涂的掉下了水,一切难以定论。

潘金莲真可怜,她的相貌是美丽的,她的性格却是刚强的。她的性格决定了她悲惨的人生,所以她敢于而且能够成功反抗财主张大户,所以她敢于向武松做大逆不道的爱情表白,但是潘金莲的刚强性格决定了她不会是一个痴情的女人,所以潘金莲在遭到武松拒绝后,迅速移情别恋报复性地投入西门庆的怀抱。假如潘金莲是一个性格柔弱的女人,那么她将遭到财主张大户的侮辱,那么她将把对武松的爱深深的埋在心里,不敢说出来,而且她会在遭到武松拒绝后,一如既往地爱着武松,而不为西门庆所勾引。从这一点来看,说她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也是成立的。即便是不遇到武松、西门庆,潘金莲仍然可能与西门庆、武松一见钟情,与他们

发展关系,至于和谁,就不好说了,也许是武松,也许是文松,也许是西门庆。也许是东门庆……

潘金莲嫁给武大郎是完全不情愿的,是一桩错误的婚姻,从婚姻的角度讲,这桩婚姻不等同包办婚姻,包办婚姻大多首先要考虑门当户对。再都他们二人婚姻缺乏感情的基础,武大郎肯定喜欢潘金莲,而且也许非常爱潘金莲,但潘金莲却未必爱武大郎,原因有五个方面:一是相貌差距,一个“颇有些姿色”,另一个却长得支离破碎的模样;二是性格差距,一个“平日快性”,另一个却是三锤打不出个冷屁的主;三是行为差距,一个是能言善辩,喜欢抛头露面,另一个却懦弱本分,忠厚老实,不善言辞;四是生活成长环境的差距,潘金莲虽然是大户人家的奴婢,但毕竟见过世面和富裕生活。武大却只能靠一个炊饼挑子到处躲城管的流动小商贩(和开着医药公司的富二代西门庆是无可比性),收入只能维持粗茶淡饭的简朴生活;五是年龄上的差异,武大郎即使不改户口也要大潘金莲许多等,岂能如潘金莲之意。而且他们结婚两年还没有孩子。也不去协和医院去看一看到底是谁的责任。这样看来两个人怎能生活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又怎能和谐?懦弱无能的武大郎根本没有考虑他和潘金莲之间的不般配,没有在让潘金莲喜欢自己上下功夫,反而一个劲象对待犯人一样看管这潘金莲。武大性格上的缺陷为日后自己老婆的红杏出墙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十四回《王婆贪贿说风情郓哥不忿闹茶肆》中潘金莲向武松倾诉:“自从嫁得你哥哥,吃他忒善了,被人欺负,清河县里住不得,搬来这里。若得叔叔这般雄壮,谁敢道个不字。”武松道:“家兄从来本分,不似武二撒泼。”那妇人道:“怎地这般颠倒说!常言道:人无刚骨,安身不牢。奴家平生快性,看不得这般三答不回头,四答和身转的人。她是最不喜欢武大的懦弱无能,可以看出她性格里刚强的一面。

潘金莲的性格是可取之处在于她勇于追求的性格,她敢于反抗,敢于解放自己,敢于说爱,潘金莲并不是一个贪财如命的女人,但她是一个本色女人,她希望得到爱、需要爱,对一个男人来说,也未必就不应该尊敬和感谢一个对他说爱的女人。人的解放首先是对自我内心世界的解放,对人类真善美真性的释放,一个敢于说爱是女人,是她对自己的解放。潘金莲所有的追求和行为都没有错,无论是反抗张大户,还是主动追求武松,还是接受西门庆的追求,只是她不应该毒死武大,这是她最大的错误,也是最不可饶恕的错误。潘金莲实际上是受压迫的,潘金莲是刚强的,潘金莲也是敢于反抗的,如果她自己能够认识到这一点,那么她应该上梁山入伙,嫁给林冲等梁山好汉,然后回来提刀杀掉张大户。

让我们再来看看潘金莲的性格。我们在书中读到的关于她的第一个故事(二十四回),潘金莲被倒贴给武大郎的原因:她拒绝大户的殷勤而且将此事告诉大户的妻子的事情。从这里可以看出潘至少是个正直的女人。被倒贴给武大以后,她对武大的态度也并没有十分不好。由武大回家时她对他说的“大哥,怎地半早便归?”可以看出潘的态度至少是亲切的。由此可以看出潘的本质并不坏。至少在武松出现以前,她都是守妇道的和武大在一起的。而当武松出现以后,唤醒了她心中对真正爱情的渴望。她才开始动歪念,当然动歪念是她的不对。但谁是百分百天使般心灵的呢。每个人都有其邪恶的一面。潘金莲完全变成一个可恶的淫妇的时候是“水浒”第二十五回。她和王婆串通毒害了武大还装腔作势的又是办葬礼又是哭丧的。这个时候的她是邪恶的一面完全被揭露出来的时候,实在是可恶。但是杀人偿命虽是天理,也不至于死的那么惨: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抠出心肝五脏……一个妇人死的时候被人掏心挖肝的。这样的死法也忒惨了点。就算她死罪当诛,也有官府,不至于要死无全尸吧。

几百年来,她一直被订在历史耻辱柱上,成为妖冶、淫荡、狠毒的典型!但也有人同情她的遭遇,羡慕她追求自由反抗旧伦理的勇气。这就是潘金莲。经施耐庵初刻划金陵笑笑生极度演绎而活在戏剧舞台文学作品市井百姓茶余饭后的坏女人样板。她以极端的手段和极大代价追求封建社会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下女子爱情自由和人的性的权利,而这结果至今还使我们颤栗、犹豫、彷徨、在迷惘中挣扎,在挣扎中反思。

《水浒传》中的潘金莲是个有罪的人。但她的罪在于她杀死了人,而并不是她个人品格上的堕落。她不应该承受数百年中国人一直的“淫妇”等道德意义上的唾骂。尤其当我们再深一步追究她为什么会杀人,怎么走上杀人之路,以及其中的道德内容,我们就会发现,潘金莲的生命,实在是一种巨大的不幸,一个巨大的悲剧。

潘金莲毕竟是个活生生的人,毕竟年轻美貌,无论怎样压抑,她毕竟需要感情生活,需要性的慰藉。这一切,武大郎都不能给予她。这情况下与武二郎的相见,便使潘金莲感情生活的意识觉醒了,而且如久枯干柴遇火,一发而不可收。但是在封建道德体系的罗网里,离婚不可能,要被视为大逆不道。她只好走许多不幸婚姻迫害下的妇女走过的道路:偷情。这是一个封建社会压迫出来的不“道德”的行为,是一个罪恶道德体系压迫下产生的抢夺生活权力的变态抗争。

潘金莲为了挣脱与武大郎不幸婚姻的悲剧,堕入另一个更深重的悲剧,把被玩弄当作了爱情。把被人玩弄当作爱情,已经够悲惨了。西门大官人,还进一步把一个无依无靠的弱女子制造成杀人犯。可以想象,如果武二郎不是那般英雄了得,没有大打出手,为哥哥报仇,那么依西门大官人的权势,潘金莲自然会逍遥法外。但是也不难估计,在玩弄潘金莲一段时间之后,西门大官人一定又会找到别的女人,而把潘金莲一脚踢开。那时西门大官人仍然会将潘金莲以杀人罪名投入死牢,或者又卖入娼门。总而言之,不论怎么设想,潘金莲总也逃不出一个悲剧的结局。

话说回来,在女人被严重歧视的生活环境,潘小姐早点投胎,长大后移民欧美,也算是一种解脱,未尝不是幸福。只是,她被武松割掉头颅,身首异处,内脏全无,来世她还是个美人吗?她跟西门庆还会找武松报仇吗?《水浒传》对潘金莲前期的定位,虽然不是贞节烈女,但至少是个规规矩矩、不肯乱来的女人。当然,在强大的压力之下,虽然表面上顺从了,但也不排斥对自己的婚姻仍存有幻想。

武松的出现,勾起了她的爱情欲望、勾起了她对新生活的向往也是情理中事。在这种情况下,武松应该“晓之以理”。但武松是个粗人,按今天的话说是初中都末毕业的“青壮年”,连外出打工的资格都没有。不善于做安抚工作,引起了潘金莲的逆反心理,于是西门庆这个淫棍兼恶棍有机可趁。她和风流倜傥的西门庆勾搭成奸,也不是她主动投怀送抱,而是经过王婆的精心策划、苦心安排,只能算是潘金莲“中计”或“失足”。后面的故事,责任主要在西门庆和王婆,不能全怪潘金莲。

但是她看见武松一表人才,又是打虎英雄,居然敢冒着“乱伦”的恶名,主动对武松进行挑逗,就不是一般情理中的事情了。如果潘金莲仅仅以找一个美貌少年做情人就满足,她不是没有机会:武大郎婚后住在清河县,就有许多青皮、地痞来勾搭她。青皮、地痞不都是舞台上的小丑,其中应该也有几个封面内容都还不错的风流少年。但是她在清河县并没有红杏出墙,而是采取“惹不起躲得起”的措施,搬到另一个郡的阳谷县来居住。而且在武松出现之前,潘金莲一直是一个“规规矩矩”的女人,每天安排武大郎上街卖炊饼之后,基本上是“关着门”过日子,不参加任何社交活动,不出去K歌,不去打麻将,不和外人来往的。所以她才敢说:“自从嫁了武大,真个是蝼蚁也不敢进屋里来!有什么篱笆不牢,犬儿钻得进来?”—这可不是说大话,而是真真实实的情况。那么为什么武松一出现,她就动了心呢?潘金莲有一百个理由寻找情人,也可以寻找任何一个少年郎做情人,但是也有一千个理由绝不应该找武松做情人。因为武松是武大郎的弟弟。这不是“封建伦理”,而是中国人的“传统人伦”。只要是个“正经女人”,都不会这样想、这样做的。但是潘金莲居然这样想了,居然这样办了。这就是“个例”,不是用常情可以解释的。

选择潘金莲作为典型,从性格分析到客观的评价。我知道在文学界已经有不少人对水浒的女性叙述提出质疑,为潘金莲伸冤的也不在少数。但是我只想从我个人的角度客观的对她做一个评价。表面上潘金莲的不幸是要求自我感情生活得到满足的欲望,终于驱使她错投西门大官人的怀抱。而实质上任何一个个体都必定折射出居于其中的那个社会群体。不管潘金莲可能有多少种生活的选择,不论她事实上怎样度过一生,她的悲剧绝不是一种个人品格上的缺欠,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社会悲剧。

中国封建专制主义观念体系的特征之一,就是彻底否定个体的人性存在,绝对要求一切个体人性服从于群体所尊崇的理性规范。相对于社会构成,每一个体的人性都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在这种观念的统治之下,任何要求肯定个人存在价值,要求尊重个人的情感、个人意志、个人生活的想法和作法,都被认为是违反道德戒律的,都被指责为个人品质堕落。潘金莲就是这样一个社会道德罪恶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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