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4日,被告人丁羽心受审。

人民网北京12月16日电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12月1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博宥投资集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行贿、非法经营案一审宣判。对丁书苗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人民币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

丁书苗一审获刑20年

丁羽心,原名丁书苗,曾是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该公司涉足高铁设备、影视广告、酒店等多个领域。据报道,1997年,丁书苗通过时任北京铁路局临汾分局副分局长罗金保的介绍,与时任铁道部副部长的刘志军相识。此后,刘志军开始帮助丁书苗获取车皮计划。2011年初,丁书苗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被警方抓获归案。

2013年9月24日上午,山西女商人丁书苗非法经营和行贿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法院审理查明,丁羽心通过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等人帮多家公司中标铁路工程项目,中标额达1800多亿元,丁个人从中非法获利20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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