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名拖欠“校园贷款”的大学生被起诉

贷款都在5000元以下,大部分都失去联系了。提醒:不还贷,小心变成“老赖”

华盛在线8月18日讯你有没有借过“校园贷”在学习期间提前度过?贷款不还,最好早点还,以免被贴上“老赖”的标签。今天,记者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获悉,长沙某网贷平台对39名大学生提起诉讼,要求其偿还贷款,并追回银行利率4倍的罚息。

贷款都在5000元以下,大部分都失去联系了

被起诉的39人中,借钱的都是大学生,大部分是大三大四的学生。其中男32例,女7例,最小的出生于1997年。他们申请贷款的原因大多是为了在微信业务中创业。贷款金额在2000-5000元之间,12个月还本付息。利息按银行当年年利率计算。

记者在网上查询了金融公司的贷款情况。借款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和学生证,申请金额从5万元到100元不等,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填表时附上收款和还款的银行卡号码。经批准后,专人将款项汇到借款人的银行账户,借款人还需按合同规定每月偿还一定比例的贷款。

据悉,这些被起诉的大学生遍布全国各地,许多注册电话号码已经被更改。目前大部分都丢了。情况正是如此。法院只听取了七项起诉,其中两项已经撤回,四项已经判刑,一项已经结案。据报道,这些学生贷款的主要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补充学费和生活费,还包括购买手机和举办生日聚会。

罚息不应按银行年利率的四倍计算。

在处理的案件中,记者注意到,法官并不支持原告对罚息“支付银行年利率四倍”的主张,而是按照银行同期年利率计算。

23岁的江苏省连云港人阿连毕业后刚开始工作,被告就去了法院。2016年3月8日,他通过网贷平台借款5000元,约定一年内偿还,年利率11.76%,共需偿还本息5588元。

截至2017年3月30日,阿联一次未还月供,也未关注金融公司发给他的相关通知。无奈之下,公司只能将其告上法庭,索要贷款本息7344.07元,其中罚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对此,法院认为,借款人在贷款时是学生,无力偿还贷款,因此罚息不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但是,如果被告人阿连没有出庭参加诉讼,他应当承担不举证或者不质证的法律后果。

一审法院判决阿联返还本金人民币5000.00元。同时,从2016年3月31日起至本息清偿之日止,利息随本金一并清偿。■记者杨宇通讯员罗晓

提醒

不要拖欠“校园贷款”,以免被列入不诚实名单

“目前国家明令禁止校园贷款,但是对于之前已经生效的贷款,借款人还是要按时足额还款,否则很有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银监会于2017年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金融办和银监局在前期开展网贷机构校园网贷业务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现阶段将暂停所有网贷机构开展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股票业务。

国家限制校园贷款的原因是学生没有稳定的还款能力,同时也没有理性成熟的消费观念。因此,一旦逾期还款,不仅容易导致双重经济责任,还会影响他们的信用信息。所以,暂时禁止校园贷款,肯定是对社会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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